科学家与宗教的关系如何,一直是全社会尤其是宗教学界十分关注的问题,而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 ——爱因斯坦对宗教的态度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成为各种论点持有者经常拿来论证自己看法的、认为是很有份量的重要论据。
爱因斯坦是位伟大的科学家,又是富有哲理气息的杰出思想家,是有高度责任感的社会活动家,这些都是有口皆碑的。然而,对于他的宗教信仰,却是看法不一,甚至大相径庭。有的说:爱因斯坦也认为,科学离不开信仰,这种信仰是不依赖于实证的,它无须以实证为根据;有的说:爱因斯坦已经走到科技认识的最顶点了,再往下研究发现宗教讲的完全是真的;有的甚至说:爱因斯坦倾向于赞同传心术,不否认神秘事物与科学有一定的相容性。
这样,就使我们不得不格外重视爱因斯坦的宗教信仰问题。当然,首先是要弄清楚爱因斯坦本人究竟是怎样看待宗教的,要尽量做到客观、全面,不要将分析者自己的主观意图强加给爱因斯坦,只有这样,才可能得出应有的结论。所以,本文的论述较多地引用了爱因斯坦本人的话语,以期尽可能忠实地反映出他原本的看法。
一、 爱因斯坦眼里的鬼神、上帝
世界上真的有鬼神、有上帝吗?爱因斯坦的回答是否定的,这一点非常清楚、确凿,而且他对此有过科学的分析。他指出:“人类所做和所想的一切都关系到要满足迫切的需要和减轻苦痛。如果人们想要了解精神活动和它的发展,就要经常记住这一点。感情和愿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背后的动力,不管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种努力和创造外表上多么高超。”[1]那末,把人们引向宗教信仰的需要又是些什么呢?只要稍作考查,就不难明白,“支配着宗教思想和宗教经验生长的是各式各样的情感和愿望。”
“在人类远远还未成熟以前,……对于生活中危险的恐惧,使得人类想象出种种具有人性的鬼神来,这些鬼神在物理上人是觉察不到的,但是它们有本领使出令人生畏的或者令人欢迎的各种自然力。他们所相信的那些到处支配着他们的想象的鬼神,是他们按照自己的形象在头脑里制造出来的,但是它们却被赋有超人的本领。这些鬼神就是上帝这一观念的原始形式。这种信仰最初来自那些充满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的恐惧,相信这种鬼神的存在和它们有超凡的本领,这对于人类及其行为曾经产生过我们难以想象的巨大影响。”[2]这也就是说,在人类精神进化的幼年时期,人的幻想按照人自己的样子创造出了各种神来,而这些神则被认为通过它们意志的作用在决定着,或者无论如何在影响着这个现象世界。人们企求借助于巫术和祈祷来改变这些神的意向,使其有利于他们自己。比如,人们用各种祈祷来恳求所信奉的神明的援助,以求得满足他们的愿望,这一类事实就说明了这种上帝观念的拟人论的特征。所以,鬼神是不存在的,而是人“制造”出来的,宗教教义中的上帝观念则是古老的神的概念的一种升华。
爱因斯坦在这里指出的是,在原始人心里,引起宗教观念的最主要的是恐惧——对饥饿、野兽、疾病和死亡的恐惧。因为在这一阶段的人类生活中,对因果关系的理解通常还没有很发展,于是人类的心里就造成一些多少可以同他们自己相类似的虚幻的东西来,以为那些使人恐惧的事情都取决于它们的意志和行动。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其称为“恐惧宗教”。“原始的观察者所看到的自然规律的片断性,正好引起他对鬼神的信仰。因此,即使在今天,原始人还是生活在经常的恐惧之中,害怕超自然的和专横的力量会干扰他的命运。”[3]
另一方面,“社会冲动是形成宗教的另一个源泉。父亲、母亲和范围更大的人类集体的领袖都不免要死和犯错误。求得引导、慈爱和扶助的愿望形成了社会的或者道德的上帝概念。就是这个上帝,他保护人,支配人,奖励人和惩罚人;上帝按照信仰者的眼光所及的范围来爱护和抚育部族的生命,或者是人类的生命,或者甚至是生命本身;他是人在悲痛和愿望不能满足时的安慰者;他又是死者灵魂的保护者,这就是社会的或者道德的上帝概念。” 爱因斯坦在这个意义上,将其称为“道德宗教”[4]
爱因斯坦认为,人格化了的上帝观念是不足取的。因为尽管肯定不会有人否认,这个全能、公正和大慈大悲的上帝观念,能给人以安慰、帮助和引导;因为这个观念比较简单,它也容易被最不开化的心灵所接受。“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观念本身有它致命的弱点,这是有史以来就被苦痛地感觉到了的。这就是,如果这个神是全能的,那末每一件事,包括每一个人的行动,每一个人的思想,以及每一个人的感情和志向也都应当是神的作品;怎么可能设想在这样全能的神面前,还认为人们要对自己的行动和思想负责呢?在作出赏罚时,神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它自己作出评判。怎么能够把这样的事同神所具有的仁慈和公正结合起来呢?”[5] 他无法想象一个会对自己的创造物加以赏罚的上帝,也无法想象它会有象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体验到的那样一种意志。他不能也不愿去想象一个人在肉体死亡以后还会继续活着。因为一个人愈是深刻感受到一切事件都有安排好的规律性,他就,愈是坚定地深信:除了这种安排好的规律性,再没有余地可让那些本性不同的原因存在。
所以,爱因斯坦在《自述》中说过,到他12岁时,由于读了通俗的科学书籍,他“很快就相信,《圣经》里的故事有许多不可能是真实的。在他以后多次填写的正式表格中,在宗教信仰一栏里写的都是“不信教”或“与宗教断绝了来往”。“至于宗教派别的传统,我只能从历史上和从心理上来考查;它们对于我再没有别的意义。”[6]
二 宇宙宗教感情
情况已经很清楚:爱因斯坦并不相信鬼神和拟人化的上帝。那么,他为什么在一些文章和讲话中,还要多次提到“宗教”、“宇宙宗教感情”这样的话题呢?当他用到这些词语时所要表达的真实想法究竟是什么呢?
爱因斯坦指出:“当我们考查一下各种现存的宗教,撇开它们的神话,而只看它们的基本实质时,我就觉得它们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区别,……。这本来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一个受宗教支持的民族的道德态度,总是以保护和促进集体及其个人的心智健全和精力充沛为其目的,否则,这个集体必然要趋于灭亡。一个以虚伪、诽谤、欺诈和谋杀为光荣的民族,一定是不可能维持很久的。”[7]
而所有这些类型的宗教所共有的,是它们的上帝概念的拟人化的特征。爱因斯坦进一步说明:一般地说,只有具有非凡天才的个人和具有特别高尚品格的集体,才能大大超出这个水平。但是属于所有这些人的还有第三个宗教经验的阶段,尽管它的纯粹形式是难以找到的;我把它叫做宇宙宗教感情。要向完全没有这种感情的人阐明它是什么,那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因为没有什么拟人化的上帝概念同它相对应。
“我们所能有的最好的经验是奥秘的经验。……。就是这样奥秘的经验——虽然搀杂着恐怖——产生了宗教。我们认识到某种为我们所不能洞察的东西存在,感觉到那种只能从其最原始的形式为我们感受到的最深奥的理性和最灿烂的美——正是这种认识和这种感情构成了真正的宗教感情;在这个意义上,而且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是一个具有深挚的宗教感情的人。”[8]
什么是“宇宙宗教感情”?爱因斯坦表达的意思很清楚:这是“第三个宗教经验的阶段”,已经超越了“恐惧宗教”和“道德宗教”两个阶段;是由对“某种为我们所不能洞察的东西存在”的那种认识和“感觉到那种只能从其最原始的形式为我们感受到的最深奥的理性和最灿烂的美”的那种感情所构成的。所以,“宇宙宗教感情”的含意,一方面是对客观世界的可认识,“相信世界的本质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筑在宗教感情上的。” 另一方面,表现为对客观世界的内在秩序与和谐的狂喜、惊奇和坚定信念,正如在《科学的宗教精神》一文中所写的:“他的宗教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所感到的狂喜的惊奇,因为这种和谐显示出这样一种高超的理性,同它相比,人类一切有系统的思想和行动都只是它的一种微不足道的反映。”[9] 在爱因斯坦看来,人类精神愈是向前进化,就愈可以肯定地说,通向真正宗教感情的道路,不是对生和死的恐惧,也不是盲目信仰,而是对理性知识的追求。
1929年4月24日,纽约犹太教堂牧师H·哥尔德斯坦曾给爱因斯坦发过一份电报,问他:“您信仰上帝吗?”第二天,爱因斯坦发的回电写道:“我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10]
很清楚,爱因斯坦信仰的“上帝”就是斯宾诺莎的那个“上帝”,那是什么样的“上帝”呢?爱因斯坦为什么如此推崇斯宾诺莎的“上帝”观念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自然要涉及斯宾诺莎及其宗教信仰。
斯宾诺莎是荷兰近代哲学史上最著名的理性主义者、十七世纪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出生于一个犹太家庭,从小生活颇为宽裕,受到犹太教的熏陶。后来,接触了笛卡尔等人的著作,开始渐渐脱离所谓正统的教会轨道,并公开对《圣经》中记述的历史表示质疑。因此,在他24岁那年,被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公会永久性地革除了教籍。斯宾诺莎是第一个对《圣经》进行历史性批判的人物。1660年—1675年,斯宾诺莎用近十五年的时间完成了他的《几何伦理学》和《神学政治论》、《政治论》等代表性著作,45岁时因患肺病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在世界观方面,斯宾诺莎是一位一元论者。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实体不能由其它东西产生,存在必然是它自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自然法则是所有事物的内在原因,也是支配世界的真正的上帝。而每个个体都是整体的一部分,都是自然的一部分,既相对独立又属于整体。斯宾诺莎认为,自然才是创造一切的神,“说万物遵从自然规律而发生,和说万物被上帝的天命所规定是一件事情。……因为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11]这就是斯宾诺莎著名的自然神论,亦称泛神论。其核心思想就是“神即自然”,上帝被整个自然所取代。斯宾诺莎的理论使人从神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得以从自然的角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
在传统宗教中,神之所以为神,就在于它是一个超自然的存在,而斯宾诺莎则把神和自然完全等同起来。可见,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本质上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宗教。爱因斯坦所以赞赏斯宾诺莎的“上帝”观念,也正在于此。所以,爱因斯坦的学生和好友、波兰物理学家英费尔德才会说:“爱因斯坦所说的上帝,总是指自然规律的内在联系和逻辑的简朴而言。我把这称作是‘对上帝的唯物主义态度’。”[12]
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爱因斯坦为什么会如此描述自己的感受:“对这个世界的凝视深思,就象得到解放一样吸引着我们,而且我不久就注意到,许多我所尊敬和钦佩的人,
在专心从事这项事业中,找到了内心的自由和安宁。在向我们提供的一切可能范围里,从思想上掌握这个人以外的世界,总是作为一个最高目标而在有意无意地浮现在我的心目中。”[13]“我自己只求满足于生命永恒的奥秘,满足于觉察现存世界的神奇的结构,窥见它的一鳞半爪,并且以诚挚的努力去领悟在自然界中显示出来的那个理性的一部分,即使只是其极小的一部分,我也就心满意足了。”[14]
三 爱因斯坦对犹太教的特别情怀
爱因斯坦虽然不相信鬼神和拟人化的上帝,他的世界观从本质上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宗教,但是他却还是笃信“科学的宗教精神”,津津乐道“第三个宗教经验的阶段”;所说的“宇宙宗教感情”、“宗教的感情”、“真正的宗教感情”、“深挚的宗教感情”等,都反映出爱因斯坦心中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宗教情结,尤其是对犹太教的特别情怀。
爱因斯坦认为,宇宙宗教感情是科学研究的最强有力、最高尚的动机。只有那些作了巨大努力,尤其是表现出热忱献身的人,才可能在理论科学的开辟性工作中取得成就。“固然科学的结果是同宗教的或者道德的考虑完全无关的,但是那些我们认为在科学上有伟大创造成就的人,全都浸染着真正的宗教的信念,他们相信我们这个宇宙是完美的,并且是能够使追求知识的理性努力有所感受的。如果这种信念不是一种有强烈感情的信念,如果那些寻求知识的人未曾受过斯宾诺莎的对神的理智的爱(Amor Dei Intellectualis)的激励,那末他们就很难会有那种不屈不挠的献身精神,而只有这种精神才能使人达到他的最高的成就。”[15]
可见,爱因斯坦是将科学研究工作中的“热忱献身”、“不屈不挠的献身精神”与“有强烈感情的”“真正的宗教的信念”、“对神的理智的爱”,即是与“宇宙宗教感情”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他从自身的经历体验中感到,这种忘我的“热忱”似乎只有宗教感情才能与之媲美。所以,爱因斯坦说:“在比较高级的科学工作的背后,必定有一种关于世界的合理性或者可理解性的信念,这有点象宗教的感情。但凡是曾经在这个领域里胜利前进中有过深切经验的人,对存在中所显示出来的合理性,都会感到深挚的崇敬。通过理解,他从个人的愿望和欲望的枷锁里完全解放出来,从而对体现于存在之中的理性的庄严抱着谦恭的态度,而这种庄严的理性由于其极度的深奥,对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但是从宗教这个词的最高意义来说,我认为这种态度就是宗教的态度。因此我以为科学不仅替宗教的冲动清洗了它的拟人论的渣滓,而且也帮助我们对生活的理解能达到宗教的精神境界。”[16]
爱因斯坦认为,一个将全部身心投入科学活动的学者的精神状态,同非常虔诚的宗教徒的精神状态十分相似,他多次使用“宗教”、“宇宙宗教感情”这样一些词语,已经完全过滤了鬼神、上帝的渣滓,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一种感同身受,来形容促使科学家深挚崇敬宇宙合理性、热忱献身工作的精神状态,他觉得这种心态与信仰宗教的心态是神似的。
那么,为何爱因斯坦心中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宗教(尤其是犹太教)情结呢?英国科学家、哲学家罗素于1927年在“全英非宗教主义”者举行的一次集会上,发表过一篇著名的演说:“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之中谈到:“真正使人信仰上帝的完全不是什么理智的论点。绝大多数人信仰上帝,是因为他们从儿童时代起就受到这种熏陶,这才是主要原因。”他认为,这正说明了,如精神分析学家所不断强调的:早期接触的事物比起晚期来,对人的思想具有更强大得多的影响。康德就是如此,他在知识方面敢于大胆怀疑。“但在道德方面却盲目地相信他在母亲的膝前学到的道德箴言。”
爱因斯坦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宗教意识“通过传统的教育机关灌输给每一个儿童。因此,尽管我是完全没有宗教信仰的(犹太人)双亲的儿子,我还是深深地信仰宗教”[17]。所以,虽然这种信仰在爱因斯坦12岁那年突然中止了,不过,宗教、尤其是犹太教对他的影响,那种虔诚的信仰体验,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从心底里希望将宗教的境界大大提高,赋予它更深远的意义。
在这里,不妨来看一看,犹太教给爱因斯坦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以致使他会说:“甚至在犹太人最古老的宗教经文里,就已浸透了这些社会理想,这些理想强烈地影响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并且对大部分人类的社会结构都有良好的影响。这里还应当提到每星期休息一天的规定一一这对全人类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福祉。象摩西[*]、斯宾诺莎和卡尔·马克思这样一些人物,尽管他们并不一样,但他们都为社会正义的理想而生活,而自我牺牲;而引导他们走上这条荆棘丛生的道路的,正是他们祖先的传统。犹太人在慈善事业领域里的独特成就,也出自同一来源。”
“犹太传统的第二个特征是高度尊重各种形式的理智的追求和精神的努力。我深信,犹太人对知识(就最广泛意义来说)进步所作的贡献,完全出于这种对理智努力的高度尊重。鉴于他们人数较少,而且在他们前进道路上经常受到来自一切方面的外界的许多阻碍,他们所作的贡献之广理应受到一切正直的人的赞扬。我深信,这不是什么天赋独厚,而是由于犹太人对理智成就的尊重,造成了一种气氛,特别有利于发展可能存在的各种才干。同时,他们还有一种强有力的批判精神,能防止对人间任何权威的盲目服从。”[18]
爱因斯坦认为,如果我们从先知者们所建立的犹太教和耶稣基督教所教导出来的基督教中,把所有后来附加上去的东西,特别是那些传教士所附会上去的那些东西统统除掉,那就留下了能够医治人类社会一切弊病的教义。
他指出,犹太教并不是一种信条:犹太人的上帝简直是对迷信的否定,是消除了迷信之后的幻想的结果。它也是把道德戒律建立在恐惧上的一种尝试,一个可悲的和不光彩的尝试。但我认为犹太民族的坚强的道德传统已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这种恐惧。同样很明显,“为上帝服务”也就等于“为生命服务”。犹太人中的最优秀者,特别是先知们和耶酥,就曾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由此可见,犹太教决不是一种先验的宗教;它所涉及的是我们在过着的生活,并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掌握的生活,此外就没有别的。因此,我觉得,如果按照宗教这个词的公认意义,那就很难说它是一种宗教,特别是要求于犹太人的,不是“信仰”,而是超越个人意义上的生命的神圣化。
四 爱因斯坦对社会科学的认识
爱因斯坦所以笃信“科学的宗教精神”,津津乐道“宇宙宗教感情”,这还与他对社会科学的看法有一定的关系。他对自然科学有巨大的探索热情和坚定信念,但是对社会科学却有些认识不足。提到“科学”,他想到的多是自然科学。
所以,他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我们的问题不能由科学来解决;而只能由人自己来解决。“我们一定要注意,切不可把理智奉为我们的上帝;它固然有强有力的身躯,但却没有人性。它不能领导,而只能服务;而且它挑选它的领导人是马马虎虎的。这种特征反映在它的祭司即知识分子的品质中。理智对于方法和工具有敏锐的眼光,但对于目的和价值 却是盲目的。”[19]
爱因斯坦提出:我们的志向和判断的最高原则是犹太教—基督教的传统给予我们的。这是一个非常崇高的目标,就我们的微弱能力而论,要完全达到它还差得很远,但是它却为我们的志向和价值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如果人们从它的宗教形式中把这个目标抽了出来,而只看它属于纯粹人性的一面,那末,也许可以把它叙述为:个人的自由而有责任心的发展,使他得以在为全人类的服务中自由地、愉快地贡献出他的力量。“要把为社会服务看作是自己人生的最高目的”。尽管这些信念也像一切有价值的判断一样,都是不能由逻辑演绎来证明的。
他指出:客观知识为我们达到某些目的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是终极目标本身和要达到它的渴望却必须来自另一个源泉。应当认为只有确立了这样的目标及其相应的价值,我们的生存和我们的活动才能获得意义,这一点几乎已经没有加以论证的必要。关于真理的知识本身是了不起的,可是它却很少能起指导作用,它甚至不能证明向往这种真理知识的志向是正当的和有价值的。因此,我们在这里碰到了关于我们生活的纯理性想法的极限。
但是不应当认为理智的思考在目标和伦理判断的形成中不起作用。当人们认识到,为要达到一个目的就要用到一定的手段,那时,手段本身也就成为一种目的。理智使我们弄清楚手段同目的的相互关系。但只凭思考,我们还领会不到那些终极的和基本的目的。“弄清楚这些基本目的和基本价值,并且使它们在个人的感情生活中牢靠地建立起来,我以为这正是宗教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所必须履行的最重要的职能。如果有人问,这种基本目的的根据是从哪里来的? 既然它们不能单凭理性来陈述和加以证明,那末,人们就只好这样回答:它们是作为影响个人的行为、志向和判断的强有力的传统而存在于一个健康的社会中;它们是作为一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存在于那里,没有必要为它们的生存去寻找根据。它们不是通过证明,而是通过启示,通过有影响人物的作用而存在的。人们决不可企图证明它们,而只能简单地、明白地感觉到它们的本性。”[20]
爱因斯坦认为,一个信仰宗教的人,他的志向有这样的特征:—个人受了宗教感化,他就是已经尽他的最大可能从自私欲望的镣铐中解放了出来,而全神贯注在那些因其超越个人的价值而为他所坚持的思想、感情和志向。重要的在于这种超越个人的内涵的力量,在于对它超过一切的深远意义的信念的深度,而不在于是否曾经企图把这种内涵同神联系起来;说一个信仰宗教的人是虔诚的,意思是说,他并不怀疑那些超越个人的目的和目标的庄严和崇高;而这些目的和目标是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理性基础的。
说得确切、明白一些,在爱因斯坦看来,自然科学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不能由自然科学来解决,只能由人自己来解决,通过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理性基础的宗教信念、犹太教—基督教的传统来解决。他想不出,除了宗教感情之外,还有什么能与之相媲美。可见,在爱因斯坦那里,社会科学还没有重要的地位,还不能被自觉用来解决人类价值观的问题。
不过,他也并非一点儿没有看到宗教的不足,他说过:“即使是从这些最基本的宗教要求的观点来考查今天文明人类的实际生活状况,人们对自己所看到的东西也必定会深深感到苦痛的失望。虽然宗教规定在个人之间和团体之间都应当兄弟般地相亲相爱,但实际景象倒更象一个战场,而不象一个管弦乐队。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到处都是以牺牲自己的同胞来无情地追逐名利为指导原则。这种竞争精神甚至流行在学校里,它毁灭了人类友爱和合作的一切感情,把成就看作不是来自对生产性和思想性工作的热爱,而是来自个人的野心和对被排挤的畏惧。”[21]
1951年1月给在纽约举行的“伦理教育协会”成立75周年纪念会的贺信中,他说:“在宗教清洗掉迷信成分以后,它所留下来的就是培养道德行为的这种最重要的源泉。在这个意义上,宗教构成了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对于宗教,教育却考虑得太少了,就连仅有的那一点考虑也还是很不系统的。”[22]
于是,爱因斯坦不得不求助于宗教以外的途径。他已经看到,宗教为实现道德原则而努力,这是人们所高兴的。但是道德训示不单是同教会和宗教有关,而且是全人类最宝贵的遗产。试从这种观点来考查一下报刊或学校的状况以及它们的竞争方法!在那里,支配一切的是对效率和发迹的崇拜,而不是同人类社会道德目的有关的事和人的价值。此外,还必须加上由无情的经济斗争所造成的道德败坏。但是,在宗教范围之外有意识地培养道德感,也会有好处,那就是可以引导人们把社会问题看成是为达到美好生活而愉快服务的许多机会。因为从一个单纯的人的观点来看,道德行为并不意味着仅仅严格要求放弃某些生活享受的欲望,而是对全人类更加幸福的命运的善意的关怀。
所以,他呼吁:“当前世界政治上所处的可怕的困境,同我们的文明疏忽了这一方面的罪过有很大关系。要是没有“伦理教育”,人类就不会得救。”[23]在此,已经涉及社会科学中的伦理学了。他还正确地指出:“伦理公理的建立和考验同科学的公理并没有很大区别。真理是经得住经验的考验的。(Die Wahrheit Liegt in der Bewährung.)”[24]正如自然科学不需要超验的信仰一样,伦理公理也不是建立在超验信仰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人类无数次实践基础上的,“是经得住经验的考验的”。
在1931年2月16日对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学生的讲话中,爱因斯坦进一步提出:“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末,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25]“关心人的本身”、“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等,已经进入人文科学、经济学等研究领域了。
爱因斯坦对自然科学非常重视,对社会科学却有些忽视,加之他心中挥之不去的宗教情怀的感化,致使他在自然科学之外,常常用“宇宙宗教感情”替代了社会科学研究。他主张的一些观点不妨可以这样来校正:自然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单凭自然科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要靠社会科学(包括人文科学)的大力参与。不理会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就象瞎子,与自然科学脱节的社会科学就象瘸子。
“我们的志向和判断的最高原则”不能只靠“逻辑演绎来证明”,但也决不是“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理性基础的”,而是要凭借实践(包括经验)和理性的结合来解决。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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