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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苦修禁欲到人性解码:“七罪宗”观念的生成研究

宋春竹(北京大学)

内容摘要:七罪宗作为天主教神学罪论的核心架构,不仅是中世纪道德传统的重要基石,也是基督宗教中被世俗社会广泛接受和应用的观念之一。这一观念的历史可追溯至埃及教父埃瓦格里乌斯基于修道实践提出的“八大恶念”。约翰·卡西安将其调整为“八大恶习”后引入西欧,从而对西方修道主义产生了深远影响。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七大恶习”,使这一观念超越修道界限,赋予其基督教的普世性特征。托马斯·阿奎那进一步借鉴亚里士多德哲学,完善了“七罪宗”的理论基础,将神学理论与教会的实际牧养需求相结合,使其成为中世纪后期基督宗教的基本道德观念之一。本文旨在考察“七罪宗”这一罪恶学说的历史建构过程,分析从“八大恶念”到“七罪宗”的转变,并探讨该观念在历史演进中的内涵嬗变及其意义。

在基督教神学思想中,罪恶(Sin)的概念占据核心地位。它不仅影响了整个基督教教义体系,还深刻塑造了信徒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七罪宗(Seven Capital Sins)作为基督教罪论传统的核心框架,揭示了人类道德生活中的根本诱惑,对基督教伦理、道德教育以及个人的灵性成长产生了深远影响。关于七罪宗学说的起源在学术界存在一定争议,部分学者试图将其追溯至《圣经》、犹太教十诫、希腊化时代的星相宗教或斯多葛派思想。然而,目前学界普遍认为,该学说主要源自基督教的修道传统。在这一传统中,本都的埃瓦格里乌斯(Evagrius Ponticus,345-399)的贡献尤为突出,他为七罪宗学说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修道院的“心理诊疗手册”:埃瓦格里乌斯的“八大恶念”

本都的埃瓦格里乌斯作为埃及修道主义的代表人物,对东西方基督教修道传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思想体系可以分为修道论和神学两个密不可分的部分。正如他在《祈祷篇》中所言:“如果你是神学家,那么你就会真诚地祈祷;如果你真诚地祈祷,那么你就是神学家。”[1] 在继承奥利金和柏拉图哲学的三分法基础上,埃瓦格里乌斯将灵性生活分为实践的、自然的和神学的三个层次”。[2] 为了进入“默观”的阶段(即“自然的”和“神学的”部分),埃瓦格里乌斯特别强调精神实践的重要性。在他的代表作《苦修实践篇》中,他将与意念(logismoi)[3] 的斗争视为修道士的核心实践。在《论意念》中,埃瓦格里乌斯详细阐释了三类意念:天使的意念、人的意念、魔鬼的意念。他指出,修道士主要对峙的是魔鬼的意念。[5] 他观察到:“魔鬼们通过外在的事物来攻击俗世之徒,但对于修道士,它们更多地是通过内在的意念。毕竟,独处生活的修道士并没有那么多外部事物,他们更容易在思想中而不是在行为上犯罪。” [5]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埃瓦格里乌斯首次系统提出了“八大恶念”(Ὀκτὼ Λογισμοὶ/Eight Principal Logismoi)学说。他指出:“有八个主要的恶念是其他恶念的源头。第一是贪食,第二是色欲,第三是贪婪,第四是忧伤,第五是愤怒,第六是怠惰,第七是虚荣,第八是骄傲(如表1所示)。” [6]埃瓦格里乌斯把这八大恶念分为三个层次:肉体相关的贪食、色欲和贪婪;内在心理层面的忧伤、愤怒和怠惰;高阶精神诱惑如虚荣和骄傲。为应对“八大恶念”,埃瓦格里乌斯构建了身心并重的苦修实践体系。在身体层面,强调禁食的重要性,认为禁食能净化过犯、抑制情欲,帮助修道士亲近上帝。在精神层面,针对不同恶念提出具体对策,如通过读经、祈祷稳定心智,抑制欲望,平复情绪。

在基督教修道传统中,埃瓦格里乌斯思想具有开创性意义。他建立了系统化的恶念分类体系和对治方法,对东西方基督教修道传统均产生深远影响。在东方教会,八大恶念学说深刻影响了拜占庭和叙利亚的苦修传统,启发了一系列早期神秘主义教父的思想,包括叙利亚的厄弗冷(Ephrem the Syrian,306-373)、西奈的尼尔(Nilus of Sinai,?-430)、约翰·克利马科斯(John Climacus,579-649)和认信者马克西姆(Maximus the Confessor,580-662)等。在西方教会,埃瓦格里乌斯的学说主要通过约翰·卡西安(John Cassian,365-435)的传播而得以延续。卡西安将八大恶念学说引入西方修道传统,为中世纪七罪宗学说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

表1 七罪宗演变表格

序号 埃瓦格里乌斯(4世纪) 约翰·卡西安(5世纪) 教宗格里高利一世(6世纪) 托马斯·阿奎那(13世纪)
1 贪食(gluttony) 贪食(gluttony) 虚荣 (vainglory) 虚荣 (vainglory)
2 色欲 (fornication) 色欲 (fornication) 嫉妒 (envy) 嫉妒 (envy)
3 贪婪 (avarice) 贪婪 (avarice) 愤怒 (anger) 愤怒 (anger)
4 忧伤(sadness) 愤怒(anger) 忧伤(melancholy) 懒惰 (sloth)
5 愤怒(anger) 忧伤(sadness) 贪婪 (avarice) 贪婪(covetousness)
6 怠惰(acedia) 怠惰 (acedia) 贪食(gluttony) 贪食(gluttony)
7 虚荣 (vainglory) 虚荣 (vainglory) 色欲(lust) 色欲(lust)
8 骄傲 (pride) 骄傲 (pride)

二、当东方秘术遇上西方纪律:约翰·卡西安的西方传播

在将“八大恶念”学说传播至西方拉丁教会的过程中,约翰·卡西安扮演了关键角色,他的思想对后期西方修道神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7] 卡西安早年从高卢前往巴勒斯坦和埃及,积累了丰富的修道经验。回到高卢后,他创建圣维克多修道院,将东方修道传统引入西方,赋予埃及修道模式 “正统” 地位。在卡西安的著作《论修院制度》(The Institutes)和《会谈录》(The Conferences)中,他系统阐述了“八大恶习”(Octo principalia vitia/Eight Principal Vices)。[8] 这八种恶习依次是贪食、色欲、贪婪、愤怒、忧伤、怠惰、虚荣和骄傲(如表1所示)。卡西安用“树根”和“水源”的隐喻来解释这些恶习的根源特征,强调恶习的相互关联:“一旦将坏树的根砍断,它很快就会枯萎。将污水的源头堵住,它也将逐渐干涸。” [9] 卡西安在传播埃瓦格里乌斯学说时,对其进行了重要改造。他将埃瓦格里乌斯的“意念”( logismoi/thought)概念转化为更具道德内涵的“恶习”(vitia/vice),实现从侧重心理分析到侧重道德伦理考量的思想转向。在恶念起源上,卡西安相较于埃瓦格里乌斯强调超自然力量,更关注人类内在状态在道德抉择中的作用,这一转变为七罪宗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不过,这种改造也带来过度道德化和简化理论的问题。同时,卡西安对八大恶习进行了更为系统的阐释。他依据恶习的运行方式进行分类,调整部分恶习顺序,使分类在逻辑和心理层面更加连贯。这一系统化分类不仅为修道士提供统一的修行指导,也将实践生活与沉思生活融合,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

总之,卡西安作为东西方思想交流的重要桥梁,创造性地将埃瓦格里乌斯学说与西方实际需求相结合,在保留东方思想精髓的同时,推动其在西方的本土化发展。他的学说成为西方修道传统的重要参考,深刻影响本笃会等多个修会的规则制定。其影响还延伸至整个西方基督教的神学和道德教育领域,教宗格列高利一世和托马斯・阿奎那等重要神学家都受其影响。

三、“七罪宗”诞生记:格里高利一世重塑基督教罪论版图

约150年后,教宗格里高利一世,作为首位从修道士晋升为教宗的人物,对卡西安的 “八大恶习” 学说进行重大革新,正式确立“七罪宗”学说。在约595年完成的《约伯记释义》(Moralia in Job)中,他提出了“七大恶习”(Septem Principalia Vitia /Seven Principal Vices )的概念,也被称为“七大主罪”( seven principal sins)。这一理论源于他对《约伯记》中“它远远闻到战斗的气息,听到将领们的鼓励,听到军队的呐喊”这一句经文的阐释。格里高利将“七大主要恶习”比作“一群将领”,每个将领统领着特定的罪恶大军与人类灵魂作战。在这个比喻中,“骄傲”被视为罪恶之王(the queen of sins),统领其他七种主罪。格里高利写道:“当恶习之王骄傲完全征服了心灵,它立即将心灵交给七个主要恶习,如同交给它的将领们去摧毁。这些将领显然带领着军队,因为毫无疑问,从这些将领中产生了大量令人不安的恶习......有七个从骄傲中产生的主要恶习,即虚荣、嫉妒、愤怒、忧伤、贪婪、贪食和色欲。(如表1所示)” [10] 相较于卡西安的“八大恶习”,格里高利的学说呈现出三个显著的变化:1)将“骄傲”独立为万恶之源;2)将“嫉妒”纳入主要罪行之列;3)将“怠惰”合并入“忧伤”。这些调整反映了格里高利对罪恶本质和层级的独特理解。他倾向于将更具精神性的恶习置于前列,而将与身体和物质相关的恶习排在后面。这种“自上而下”的罪恶学说与卡西安“自下而上”的罪恶学说形成鲜明对比,为中世纪基督教的道德教育和灵修实践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这种差异源于二者所处历史语境和社会现实的不同,标志着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从修道院向普世应用的转变。

格里高利进一步阐释罪恶间的内在联系与衍生行为,使学说不仅适用于修道院,也成为普通信徒的伦理准则。他深化了基督教对罪恶与救赎的理解,为“善功”教义、“炼狱”思想奠定基础。格里高利的学说融合早期修道传统与社会伦理诉求,构建了更具普世性和实用性的道德体系,标志着基督教伦理从早期修道传统向教会伦理规范的转变,“七大主罪”取代卡西安的“八大恶习”,成为西方天主教道德规范的核心,对基督教伦理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四、 当科学思维注入罪恶学说:托马斯·阿奎那“七罪宗”的完善

经院哲学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在其主要著作《论恶》(Questiones disputatae De malo)和《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中,以教宗格里高利一世的罪恶学说为基础,深化和扩展了主要恶习的问题。阿奎那在继承格里高利“七大主罪”学说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神学分析和概念重构。他将格里高利所称的“军队的首领”重新定义为“罪宗”(peccatum capitale),并指出:“所谓‘宗’或者‘为首的’(capitalia),源自名词‘头’(caput),罪宗指的是其他罪过的根本或主脑,特别是从目的之起源上看,其他罪恶都是由它而来的。” [11] 这一定义不仅强调了罪宗作为其他罪过根源的本质,还突出了其作为领导者和推动者的功能。在罪宗的名称和排序方面,阿奎那的处理方式在其不同著作中存在差异。在《论恶》中,他遵循了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对七罪宗的排序(如表1所示)。然而,在《神学大全》中,阿奎那没有给予这个罪恶学说特别突出的地位或固定的顺序,因为他倾向于从美德的角度看待所有罪恶,而不仅仅局限于七罪宗。[12]

阿奎那突破前人隐喻式论述,借助亚里士多德哲学,为罪恶学说搭建起逻辑论证体系。他从人类对善的追求与逃避层面,剖析七罪宗的内在联系,依据背离善的程度评判罪恶严重性,弱化修道主义在罪恶论中的影响,革新了传统罪恶观念。在1215年第四次拉特朗公会议规定年度忏悔的背景下,阿奎那不满当时缺乏哲学思考的牧灵手册,构建起系统的神学体系。该体系深入剖析罪恶的心理起源,为神父忏悔指导提供司法式分类系统,统一西方教会对罪的法律观点,使“七罪宗”成为基督宗教基本的道德观念之一。阿奎那的罪恶学说融合埃瓦格里乌斯的修道传统、格里高利一世的七罪宗框架、亚里士多德哲学等多元思想,回应了十三世纪的宗教和社会需求。其影响力不仅在天主教内不断深化,还被圣公会等其他基督新教派系接纳,更跨越宗教领域,在文学、艺术和哲学等文化领域落地生根,成为探讨人性与道德问题的关键主题。

五、结语

基督教罪恶学说的演进,从埃瓦格里乌斯的“八大恶念”到托马斯·阿奎那的“七罪宗”,不仅反映了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发展轨迹,还揭示了宗教观念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相互适应。这一学说从修士的精神实践指南逐步发展为适用于广大信徒的道德规范,体现了基督教思想从修道院传统向普世伦理的拓展。该转变不仅巩固了“七罪宗”在基督教教义和社会道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还使其影响力渗透到文学、艺术创作以及心理学、伦理学等学科。即使在当代社会,这一学说仍然保持活力与生机。1992年,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新版《天主教教理问答》中重申了“七罪宗”的内涵,彰显了教会对这一传统观念的持续重视。[13] 2008年,梵蒂冈提出“新七罪宗”[14] ,将罪行的范畴从个人层面扩展到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层面,展现了这一观念与时俱进的特性。综上所述,“七罪宗”学说不仅在宗教领域保持其重要性,还在应对现代社会挑战方面展现出新的活力。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值得学术界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反思。


注释

  1. Евагрий Понтийский. Творения аввы Евагрия: Аскетические и богословские трактаты / Пер. А. И. Сидоров. Москва: Мартис, 1994. С. 83. 这是目前俄语译本中最为全面的埃瓦格里乌斯著作集之一。参阅英译:Sinkewicz, Robert E, Evagrius of Pontus: The Greek Ascetic Corpu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2. Евагрий Понтийский. Творения аввы Евагрия: Аскетические и богословские трактаты / Пер. А. И. Сидоров. Москва: Мартис, 1994. С. 96.↩
  3. Logismoi (λογισμοί) 是一个源自希腊语的术语,意指“思维”或“推理”,但在更具体的宗教和心理学语境中,它通常指代侵扰性或诱惑性的思想。这些思想可能是攻击性的、困扰性的,并且往往反复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中,形成一种对心灵的侵扰。在英语中,logismoi 常被译为意念 (thoughts)、魔鬼 (demons)、诱惑 (temptations) 或欲望 (passions)等。因logismoi 在修道传统中常常与消极的思想联系在一起,故本文将“Eight Principal Logismoi”译为“八大恶念”。↩
  4. Евагрий Понтийский. О помыслах / Пер. и коммент. А. И. Сидорова. Москва: Сибирская Благозвонница, 2012. С. 6.↩
  5. Евагрий Понтийский. Творения аввы Евагрия: Аскетические и богословские трактаты / Пер. А. И. Сидоров.Москва: Мартис, 1994. С. 104.↩
  6. Там же. С. 96.↩
  7. 尽管瓦格里乌斯·庞帝古斯的思想在早期基督教修道传统中具有重要影响,但在后世的一些著作中,如卡西安的作品,却未曾明确提及他的名字。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与教会历史上的一些争议有关。埃瓦格里乌斯的思想与奥利根的学说密切相关,特别是在灵魂先存说和万物救赎说等方面,这些观点在当时引发了教会的强烈批评和争议。因此,后世的一些作者可能有意避免直接引用埃瓦格里乌斯的名字,以防陷入这些神学争议。详参Фокин А. Р. Учение преподобного Иоанна Кассиана о делании и созерцании// Богослов.ru. 2011. URL: https://bogoslov.ru/article/1609906 (13.09.2024).↩
  8. 《论修院制度》(De institutis coenobiorum)写于420-424年,共12卷,第1-4卷讨论修道院的外在规则和实践,第5-12卷讨论对抗八种主要恶习,因此又被称为“关于修道制度和八大主罪对治法的十二眷书”。英译本:John Cassian, The Institutes, trans. by Boniface Ramsey (New York: Paulist Press, 2000).;参阅拉丁语版:Cassianus, Iohannes. De Institutis Coenobiorum Et De Octo Principalium Vitiorum Remediis Libri XII (Legare Street Press, 2022). Vol. I, 81. 《会谈录》(Collationes)写于420-429年,包括24个对谈,其中第5个对谈专门讨论八大恶习,英译本:Cassian, John, The Conferences, trans.by Boniface Ramsey (Newman Press, 1997). Ancient Christian Writers Series, no. 57. 参阅拉丁语版:John Cassian, Iohannis Cassiani Conlationes XXIIII (Classic Reprint) (Forgotten Books, 2018).↩
  9. Cassian, John, “The Fifth Conference”, in The Conferences, trans. by Boniface Ramsey. Ancient Christian Writers Series, no. 57 (New York: Newman Press, 1997), 10.↩
  10. Mor., 31.45.87-90, CCSL 143B:pp.1610-1613;所用版本为: Marcus Adriaen (ed.), S.Gregorii Magni Moralia in Iob, CCSL 143, 143A, 143B, Turnhout: Brepols, 1979-1985; 参阅英译: Gregory the Great, Morals on the Book of Job, 4 vols (Oxford: John Henry Parker, 1844).↩
  11. Aquinas, Thomas. Summa Theologica, trans. by Fathers of the English Dominican Province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Inc., 1952). Aquinas, I-II, 84. 参阅中译本:托马斯·阿那,《神学大全》,周克勤等译(台北:碧岳学社,2008年)。↩
  12. Bloomfield, Morton W. The Seven Deadly Sin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a Religious Concept,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Medieval English Literature (East Lansing: Michigan State College Press, 1952), 88.↩
  13. 《天主教教理问答》(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1866条:各种恶习能够针对其所违反的德行来排列,或各自归属于为首的罪宗,这就是基督徒历来随从圣若望·加详(St. John Cassian)和圣大额我略(St. Gregory the Great)划分的罪宗。称之为宗,因为是其他罪过和其他恶习的制造者。罪宗就是骄傲、悭吝、嫉妒、忿怒、迷色、贪饕、懒惰。↩
  14. 2008年3月9日,梵蒂冈宗座内部法院院长吉安弗兰科·吉洛蒂主教( Msgr. Gianfranco Girotti,1937-)在接受梵蒂冈官方报纸《罗马观察报》(L'Osservatore Romano)采访时提出了“新七罪宗”( Seven New Deadly Sins)的概念,这些罪包括:基因工程、人体实验、环境污染、社会不公、社会不公正导致的贫穷、贪财无度、药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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