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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作为表征的头发

刘丽霞(济南大学)

内容摘要:圣经中有多处对头发的描写。这些描写有时是生命力/荣耀之表征;有时是宗教仪式之表征;还有时是性之表征。考察圣经中头发的多种表征之含义,会让我们对圣经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在解读过程中,本文也将比较不同文化间对此问题认识的异同。

作为一部百科全书,圣经涵盖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有宏观的历史大事,也有细微的生活末节。其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圣经中有多处对头发的描写,这些描写涉及生命力/荣耀、宗教仪式和性等各个方面。考察圣经中头发的多种表征之含义,会让我们对圣经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生命力/荣耀之表征

“出于尘土归于尘土”的人,其外在毛发的密疏或有无,在圣经中常常象征着人生命力之强弱或存亡,以及荣耀或羞辱。

(一)被动剃发之表征

按照初民的想法,头发是人生命精华的主要表征之一。头发(胡须亦是,圣经中常将二者合在一起)也可视为男子生殖能力的象征。

据此,割掉/剪掉/剃掉对方头发便具有了克制对方能力、甚至使对方丧命以及惩戒、羞辱对方的表征。这方面,参孙的故事是个明显的例子。

参孙在被大利拉剃掉头发之前,其实已经自涉险地。他第三次欺哄大利拉时说:“你若将我头上的七条发绺与纬线同织就可以了。”据圣经学者考证:当时的织布机经线按一定的间隔系在织布机两边的长棒上,纬线系于梭上,就位之后可以用橛子钉住——参孙发挥想象能力,提出要用自己的头发代替纬线。从法术的角度而言这当然是合理的做法,因为他们相信生命精华是在头发之中,纺织则是约束性的行动。[1]

大利拉靠着日复一日的催逼,终于套出了参孙心中所藏的秘密——“向来人没有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 17)

关于剃头而失无敌之能,有学者考证:按照阿波罗多罗斯(Apollodorus;公元前2世纪)的记载,这概念在爱琴海地区的初期文献中有好几个例证。其中一个是迈加拉(Megara)王尼瑟斯(Nisus)的故事。他的长发使他所向无敌,但他的女儿斯库拉(Scylla)却爱上了他的仇敌克里特王弥诺斯(Minos;公元前17世纪),因而剪下了父亲长发的一部分,使弥诺斯能够战胜。特勒博阿(Teleboea)王特雷拉奥斯(Pterelaos)也遭受了相似的命运(也是来自阿波罗多罗斯的史料)。使他长生不死的头发,也是被爱上敌人的女儿剃掉。来自爱琴海地区的非利士人可能也熟知这些故事。若然,参孙提出来的办法对他们来说就很合理了。[2]

大利拉通过剃掉参孙的头发从而克制他,也显示出女性对男性的阉割及反控意识。这一点,在中国的一些古典作品中也有类似显示。

《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份,孝之始也。”在中国古人看来,头发乃人之精气所在,精气若丧失,性命休矣。所以多有阴性狐魅取男人头发、伤其精气的故事。如东汉应劭《风俗演义》中有“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宿止多死亡,其万厌者皆亡发失精”的记载;《魏书·灵征志》中则载:“太和元年五月,有狐魅截人发。熙平二年自春,京师有狐魅截人发,人相惊恐。至六月,灵太后召诸截发者,鞭之于千秋门外。”清代康熙四十年出版的类书《渊鉴类函》卷四百三十一中,也记有狐精剃人发髻的故事。这些材料都反映出阴性妖女夺走男性阳刚力量的奇特观念,与妖姬大利拉致使参孙送命的圣经故事相类似。[3]

关于剃发/须的例子,圣经中其他地方还有展示。如撒母耳记下10: 3-5:

但亚扪人的首领对他们的主哈嫩说:“大卫差人来安慰你,你想他是尊敬你父亲吗?他差臣仆来不是详察窥探,要颠覆这城吗?”哈嫩便将大卫臣仆的胡须剃去一半,又割断他们下半截的衣服,使他们露出下体,打发他们回去。有人告诉大卫,他就差人去迎接他们;因为他们甚觉羞耻,告诉他们说:“可以住在耶利哥,等待胡须长起再回来。”

藉助《以赛亚书》的相关记载,我们会发现,哈嫩的这些举动都含有羞辱对方之意,且通常是用来对待奴隶或俘虏的。如:“论摩押的默示:一夜之间,摩押的亚珥变为荒废,归于无有;一夜之间,摩押的基珥变为荒废,归于无有。他们上巴益,又往底本,到高处去哭泣。摩押人因尼波和米底巴哀号,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1-2)又如:“那时,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大卫的使者作为使节,理当受到尊重,哈嫩这种看来像是恶作剧的行径,直接挑战了大卫的势力和权柄,导致两国之间的战火。作为大卫的代表,这些使节所受的对待令他们极为难堪。大卫自己亦觉受辱,故此不让他们公开露面,直至胡须长起,损害看不出来为止。[4]

另外,有学者指出,虽然圣经中在翻译令俘虏“秃头”时多指整个头发被剃,但是希伯来文特别指的是前额。在美索不达米亚,头发剃去一半,是公开羞辱的惩戒方法。特定的发型也用来标示奴隶的身份。[5] 而在亚述用语中,“理发师”可以是神的头衔,正如《以赛亚书》中指耶和华具有这种能力。[6]

再如:尼希米因部分犹太人与异族通婚,所生儿女有的甚至已经不会说希伯来话,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尼希米记13:25)。拔下头发与“斥责”、“咒诅”、“打”等动作相连,有惩戒之意。“汉谟拉比法典对于作假见证之人的惩罚,是剃去他一半的头发。中亚述的法典则容许债奴的主人以拔发为惩戒。两条法律都暗示失去头发是耻辱。” [7]

(二)主动剃发之表征

1. 志哀方式

上面所说头发被敌方所剃是羞辱的表征,那么自己主动剃发或拔掉头发在圣经中则另有他意。

因为头发象征生命,所以其延伸的含义可以理解为——主动剃发或拔头发乃志哀之方式,表示极度哀痛或哀悼亡人之意,常与死亡相关联。而且,该动作常与撕裂衣服、披麻蒙灰等动作连在一起。比如以下几处经文:

当约伯听到接连不断的凶信之后,圣经描述道:“约伯便起来,撕裂外袍,剃了头,伏在地上下拜,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约伯记1:20-21)约伯虽然在这一切的事上,“并不犯罪,也不以神为愚妄”(约伯记1:22),但他内心的痛苦,特别是一日之间失去十个儿女的深切悲哀,透过“撕裂外袍,剃了头”这些外在动作,我们还是能感受得到。

当以斯拉听说以色列人与异族通婚一事时,“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以斯拉记9:3)

当摩押被毁灭时,“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剪短,手有划伤,腰束麻布。在摩押的各房顶上和街市上,处处有人哀哭,因我打碎摩押,好像打碎无人喜悦的器皿。这是耶和华说的。摩押何等毁坏!何等哀号!何等羞愧转背!这样,摩押必令四围的人嗤笑惊骇。”(耶利米书48:37-39)

耶和华曾晓谕以西结:“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当作剃头刀,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发须,用天平将须发平分。围困城的日子满了,你要将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在城的周围用刀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赶……”藉此,预表耶路撒冷即将来临的灾难尤其是各种死亡。(以西结书5:1-12)

先知弥迦曾预言说:“犹大啊,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2. 洁净之礼

除了志哀方式之外,圣经中的主动剃发,有时只是一种洁净之礼。

如“法老遂即差人去召约瑟,他们便急忙带他出监,他就剃头、刮脸、换衣裳,进到法老面前。”(创世记41:14)

如皮肤病后洁净的条例:“求洁净的人当洗衣服,剃去毛发,用水洗澡,就洁净了。然后可以进营,只要在自己的帐棚外居住七天。第七天,再把头上所有的头发与胡须、眉毛并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洁净了。”(利未记14:8-9)

又如圣经在谈到将利未人从以色列人选出归给耶和华,以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之时,曾规定洁净之礼:“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种洁净之礼,若再深究一步,可以说是对旧生命的告别以及新生命的迎见之表征。

二、宗教仪式之表征

头发在圣经中作为一种宗教仪式的表征,既体现了当时以色列的宗教特点,也呈现出当时周围其他民族宗教的某些特征。

(一)神-人立约之表征

在圣经中,拿细耳人是一个特别的宗教群体:“拿细耳人的愿和古代近东大部分的愿一样,都是与神明所立的有条件协议,以献祭作为应允所求的回应。拿细耳的愿与众不同之处,是在献祭之前的禁戒时期。” [8]

根据《民数记》第六章的记载,有的拿细耳人的离俗守戒时期是暂时的,有的则是一生之久,后者如参孙、撒母耳等。许愿离俗期间,除了不可喝酒、不可接触死尸之外,外在的标志就是“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民数记6:5)。那些暂时作拿细耳人的,若满了离俗的日子,除了向神献各种祭,还“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18)。由此可见,头发在宗教仪式上是一个重要表征。

《新约》中提及保罗也曾还愿后剃发:“他因为许过愿,就在坚革哩剪了头发。”(使徒行传18:18)由此可见,保罗对耶稣的信心,与他的犹太习俗之间并没有冲突(使徒行传21:23-24)。

作为一个终身的拿细耳人,参孙的发型是七条发绺,据说是“后面一束,两侧各三束”[9] 。值得注意的是,在参孙的故事中,他虽然违背了拿细耳人的另外两条戒令(不可饮酒、不可接触死尸),不过他的力量并没有消失,直到他的七条发绺被剃除。据此可以推测,剃发被视为结束誓愿的表征。

因此,参孙的头发从宗教层面上来看,可以解读为一种神-人立约关系的表征。当参孙持守拿细耳之约,看护好自己的头发时,上帝便将无敌之力量赐给他;反之,当他不持守神圣之约,以至头发被剃时,上帝便离开他,他的力量就消失了。就此而言,参孙的头发并不是力量的真正所在,而只是守约的表征。当他瞎眼被囚在非利士人的监狱里,那重新长出的头发是他向上帝悔改的表征。当他恢复与上帝的神圣之约时,他一度失去的力量又重新回来了。在非利士人的大衮庙里,他上演了一场挽回尊严的复仇大戏,那同时也是耶和华藉他向异教之神大衮宣战获胜的大戏。

(二)舍弃自我荣耀之表征

还是以参孙的故事为例。“拿细耳”之意是将自己从世俗中分别出来归给神,这其中自然也包含着舍弃自己在世俗中的一切荣耀,完全降服在神面前。

保罗在《新约》中曾有一段著名的话,谈到蒙头的问题:“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和荣耀”;“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哥林多前书11:3-16)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作为一个拿细耳人,守戒期间不剃头发使其长长,或许包含着从自我的荣耀里分别出来,隐藏天然的自己,在至高者面前谦卑下来,为神的缘故忍受羞辱。如此,保留长发是舍弃自我荣耀、敬畏上帝之表征。

参孙在守戒期间,没有将长头发保护好,最终被人剃掉,也与此段时间他没有尊上帝为大、没有刻苦己心、没有舍弃自我之荣耀等有关。他终日沉溺于外邦女子之美色中,得意洋洋地戏弄调侃大利拉。圣经中描写他多次如挣断麻绳或细线一般挣脱大利拉的捆束,出去活动活动身体,那自我膨胀的情景真是活灵活现。我们甚至可以想象,他会是多么拉风地甩动那七条长长的发绺出出进进,一身神勇,如入无人之境。上帝给了他无敌之力,让他“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师记13:5),他却把大量时间用来满足私欲,与非利士女人纠缠在一起,这注定他会失去上帝的同在。

三、性之表征

头发是第二性征。对男性来说,头发象征男子气概;对女性而言,装饰头发则是美貌的展示。圣经中有些地方表现出对头发的赞美,但更多的时候,则表现出对头发作为性之表征的警戒态度。

(一)正面赞美

《雅歌》中对男女纯美性爱的歌颂中,涉及到人体美的大胆而细致的描写,其中也有对头发的赞美——

你的两腮因发辫而秀美;你的颈项因珠串而华丽。我们要为你编上金辫,镶上银钉 (1:10-11)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4:1) 。我的良人白而且红,超乎万人之上。他的头像至精的金子,他的头发厚密累垂,黑如乌鸦 (5:10-11) 。我的佳偶啊,你美丽如得撒,秀美如耶路撒冷,威武如展开旌旗的军队。求你掉转眼目不看我,因你的眼目使我惊乱。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6:4-5) 。你的头在你身上好像迦密山,你头上的发是紫黑色。王的心因这下垂的发绺系住了 (7:5) 。

另外,圣经中对白发的赞美出现多处。如“白发是荣耀的冠冕,在公义的道上,必能得着”(箴言16:31);“强壮乃少年人的荣耀;白发为老年人的尊荣”(箴言20:29)。人若行公义,必能得到上帝的保守,活得长久,寿高者的白发是其得祝福和荣耀的表征。

圣经还强调对年长者的尊重:“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利未记19:32)

(二)反面警戒

《雅歌》中对包括头发在内的美好体态的赞美,体现了爱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不过,圣经在谈及头发作为一种性之表征时,更多的是表现出一种谨慎的警惕。圣经一再强调不要注重外表,而要注重内心。且强调人看外表,上帝看内心。因此,那些过于注重外表、内心却缺乏对上帝敬畏的人,似乎都不配有好的命运。

《以赛亚书》中,上帝藉先知之口,发出了对背弃上帝之耶路撒冷的严厉警告——

耶和华又说:“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脚下玎珰,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她们赤露下体。”到那日,主必除掉她们华美的脚钏、发网、月牙圈、耳环、手镯、蒙脸的帕子、华冠、足链、华带、香盒、符囊、戒指、鼻环、吉服、外套、云肩、荷包、手镜、细麻衣、裹头巾、蒙身的帕子。必有臭烂代替馨香,绳子代替腰带,光秃代替美发,麻衣系腰代替华服,烙伤代替美容。你的男丁必倒在刀下,你的勇士必死在阵上。锡安的城门必悲伤哀号,她必荒凉坐在地上。(3:16-26)

这里提到锡安女子外在华美的装饰被除掉,且“光秃代替美发”,是对妖艳骄奢之女只关注虚浮外表没有敬虔内心的惩罚。

圣经强调男女头发长短有别,最著名的一处便是见《哥林多前书》11: 3-16: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 (11:3) 。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讲道或作说预言下同),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 (11:4)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11:5) 。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 (11:6)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11:7)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8) 。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11:9)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11:10)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 (11:11) 。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 (11:12)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 (11:13) ?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 (11:14) ?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 (11:15) 。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 (11:16) 。

圣经中的男人,押沙龙是长发害己的典型。“以色列全地之中,无人像押沙龙那样俊美,得人的称赞,从脚底到头顶毫无瑕疵。他的头发甚重,每到年底剪发一次;所剪下来的,按王的平称一称,重二百舍客勒。”(撒母耳记下14:25-26)对押沙龙来说,浓密厚重的头发是他俊美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他自恋倾向的体现。因为如果不是有拿细耳之愿,一个男人一年剪一次头发,肯定是蓄有长发。而且剪发时仪式隆重,可以看出押沙龙对其头发的看重。但与大卫军队交战时,因“他的头发被树枝绕住,就悬挂起来,所骑的骡子便离他去了”(撒母耳记下18:9),约押将其刺死。按照《申命记》的记载,“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申命记21:23)。

《新约》中保罗和彼得等使徒都曾警戒女人要注重内心的顺服温柔,而不要注重外表修饰,包括不以编发等为美,因此非敬神女性所为: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摩太前书2:9-10)。

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得前书3:3-4)。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3-16中强调妇女要蒙头,有学者认为:“在古时,女人的头发常成为欲心的对象,在地中海以东一带的习俗,妇女必须要蒙头。不蒙头的人会被视为在挑逗男性,就好像今天有些文化认为泳装的作用一样。犹太的巴勒斯坦和一些地方都蒙头(甚至还用面纱),不过有些上层阶级的妇女渴望展示她们流行的发式,并不遵守这项习俗。因此保罗在处理的问题,很可能是教会中上层阶级的时尚,和下层阶级所关心的性冒犯问题发生了冲突。

至于圣经中那个用头发擦干耶稣脚的女人,如果说头发是女人的荣耀,那么这个女人就是谦卑认罪悔改的典型:

“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路加福音7:36-38)

耶稣赦免其罪,许其平平安安地离去,便是对其认罪悔改谦卑顺服的肯定。

总之,在圣经中,头发是一个有意味的符号,体现出多重表征意义。正所谓一缕青丝,无限深意。


注释

  1. [美]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旧约圣经背景注释》,李永明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349-355页。
  2. [美]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旧约圣经背景注释》,第349-355页。
  3. 任东升等编著:《圣经文化导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46页。
  4. [美]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旧约圣经背景注释》,第451页。
  5. 同上,第796页。
  6. 同上,第803页。
  7. 同上,第172页。
  8. [美]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旧约圣经背景注释》,第349页。
  9. 同上,第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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