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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
——以《创世记》1-11章为中心

林艳(深圳大学)

内容摘要:在《创世记》伊甸园叙事里,人因偷食分别善恶之果而在智慧方面与神相似,但却失去了永生。在洪水叙事里,人神通婚生出与神相似的人,被上帝洪水灭世。人类建造巴别塔也是为了与神相似,上帝就变乱人类语言,分散万民。《创世记》1-11章的圣经作者依托古代西亚神人关系建构了超越性的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中国的上古神话“绝地天通”也显示了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模式,甚至在佛教、道教、儒教中也能看到这种思想。

希伯来《圣经》的神人关系以上帝创造人类为开端,上帝是创造主,人类是被造者。人类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创造人类是一件“好”事。然而,蛇引诱女人吃禁果后,神人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始祖”被逐出伊甸园,而且蛇、女人、男人都承受了上帝给他们的咒诅。人在地上繁衍生息,“多起来”以后,地上满了“强暴”。上帝后悔造人,于是降下洪水毁灭生灵,只有“义人”挪亚和他的家人建造方舟获救,成为洪水中唯一幸存的家庭。然而,义人的后代不都是义人,到巴别塔叙事的时候,从挪亚这个义人而出的后代试图建塔传扬人的名,挑战了神的权威。上帝于是变乱人的语言,让他们分散在世界各地,从而无法聚居一处。由此看来,希伯来《圣经》史前史叙事(《创世记》1-11章)的神人关系是以人犯罪,然后上帝惩罚为基本模式。希伯来《圣经》史前史叙事的神人关系是我们了解整本圣经神人关系的基础,它使我们理解了人类犯罪的核心思想究竟是什么。

一、《创世记》1-11章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

《创世记》1章讲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出来,说明人与创造主的独特关系,即人与神圣有联系,与上帝相似。[1] 上帝让人与他相似是创造的恩典,但是人类企图完全与上帝相似,把这种恩典当成理所当然。这样的思想贯穿整个《创世记》1-11章的史前史叙事。《创世记》2-3章伊甸园的叙事究竟表达了怎样的神人关系?传统基督教神学认为伊甸园叙事讲述了人类始祖犯罪堕落的故事,也就是“原罪”的来历。这是从新约的视角看旧约所产生的神学思想。如果从犹太教思想看这段叙事则另有解读。当蛇引诱女人偷食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时,说“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女人禁不住成为神那样的诱惑,终于吃了果子,从而在理性和智慧方面与神相似了。在始祖偷食分别善恶果之后,上帝说了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3:22)”这段话透露的信息显示人因为吃了分别善恶果,有了智慧(知善恶),在这方面与神相似,呼应了蛇的预言。但是人类还没有来得及吃生命树的果子,因此在永生方面与神不同。人类渴望成为神,这就僭越了神人之间的界限,上帝就惩罚人类。上帝的惩罚是巨大的:人类被赶出伊甸园,再也没有机会染指生命树。蛇、女人、男人都得到了各自的惩罚。

继伊甸园叙事之后,希伯来《圣经》史前史叙事接下来的就是大洪水叙事。这个叙事表达了怎样的神人关系?这个问题与上帝降下洪水的原因有关。神降下洪水的原因是“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6: 5-6)”究竟是怎样的罪恶和强暴,希伯来《圣经》没有明说,但是在洪水叙事前面却记录了一则神人通婚的故事: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创6: 1-4)

人是上帝的造物,是属乎血气的生命。神的儿子与人的女子通婚就打破了神人的界限。这些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就是异类相婚的产物。在希伯来《圣经》看来,圣洁的婚姻应该是同类相婚,否则就是不圣洁的结合。“五经”就禁止不同类之间发生性行为(利19: 19)。而且,此处的“交合”(אֶל)不同于夫妇“同房”(יָדַע),它代表了动物性的结合。[2] 人类又一次想要通过人神通婚达到不朽。因此,人神通婚是继伊甸园后人又一次想成为神的企图。也就是说,人不守本位,与灵界混杂。[3] 这一次上帝的惩罚是如此之巨,除了挪亚一家的所有人类以及多数动物都葬身洪水。由此看来,通过神人通婚而成为像神一样的人,在希伯来《圣经》的神人关系里是神所不喜悦的。

《创世记》11章巴别塔的叙事又表达了怎样的神人关系?人类建造了一座高塔,塔顶通天,靠着这座摩天高塔人类传扬人的名(创11:4)。在这个叙事里,人类再一次表现出想要成为神的野心和努力。上帝后悔洪水灭世,不再用惨烈的方式表达对人类的不满,所以这一次就以变乱人类语言的幽默方式惩罚人类,让他们彼此无法沟通。上帝继伊甸园的叙事之后,再一次表达了祂的担忧:“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11:6)上帝的担忧又一次显明人与神关系的紧张。

通过《创世记》1-11章的伊甸园叙事、洪水叙事和巴别塔叙事,我们可以看出,在希伯来《圣经》史前史叙事的神人关系中,人想成为神,而神阻止人成为神的主题不断回响。神人分野是《创世记》1-11章神人关系的特点。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犹太教的罪的观念与基督教的原罪观有很大差别。希伯来语的“罪”(חֵת)最初的意思指射箭不中靶心,后来形容人的行为始终无法满足上帝的话语(律法)。《创世记》1-11章人类所犯的罪,就是人类始终想成为神一样,但是人是上帝的造物,上帝希望人能荣耀神,而不是僭越为神,所以,人在这方面始终无法满足神的要求。这也是希伯来《圣经》史前史神人关系的特点。上帝要人认清神人是两分的,人不能成为像神那样的存在。

《创世记》1-11章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反映了希伯来祭司的神人观念。祭司作者关注的重心就是圣俗分开——分别为圣,《创世记》1章分开光暗、分开穹苍、分开陆地和海水等都反映了祭司群体注重事物区别的神学旨趣,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就是祭司作者这种神学思想的体现。只有将神人分开,保持神的独有性、全能性、永恒性和圣洁性,人类社会才会有序而行,人类才会保有一种神圣感,并以此来充实内心的精神世界。任何僭越神人界限的行为都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为人类带来灭顶之灾,这是希伯来祭司们所时刻警觉的。

《创世记》1-11章的史前史叙事深受古代西亚神话的影响,因此研究《创世记》1-11章的神人关系就不可避免地要联系古代西亚神话里的神人关系主题。

二、《创世记》1-11章对古代西亚神人关系的超越

自1872年乔治·史密斯破译出迦勒底人的洪水叙事,有关希伯来《圣经》神话与古代西亚神话的比较研究就层出不穷。现在学界已经普遍认为古代西亚神话对希伯来《圣经》史前史叙事产生了影响。[4] 古代西亚神话中的神人关系呈现出怎样的态势?它对希伯来《圣经》作者建构天人两分神人关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希伯来祭司作者又是如何超越西亚神话中的神人关系的?这些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据古代巴比伦创世史诗《埃努玛·以利什》的记载,诸神造人是为了让人承担他们的苦工,人从开始被造就注定是神祇的奴隶。[5] 在《埃努玛·以利什》的造人故事里,创造主和被造物处于对立的状态,他们之间极度不平等。希伯来《圣经》作者显然颠覆了这样的神人关系:上帝造人是按照自己的形象,赋予人类神圣的特性。同时,上帝造人的工作是好的,并没有任何恶意的压迫。上帝造人是要让人“治理这地”,而不是替神作苦工。但是,上帝是创造主,而人是被造物,在创造与被造的关系上,希伯来《圣经》作者依然延续了古代西亚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

阿卡德人的《吉尔迦美什史诗》记载了恩奇都通过与神妓交合而富有智慧,变得跟神一样的故事。[6] 《创世记》2章记载始祖偷食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眼睛就明亮了,于是知羞耻了,用树叶子遮蔽身体。希伯来《圣经》作者保留了西亚神话强调的性行为与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所以在《创世记》4章中,亚当与夏娃“同房”(יָדַע)一词,使用了“知道”这个词语。人类拥有知识,变得跟上帝一样了,上帝的担心在《创世记》3:22清楚明白地表露出来。所不同的是,恩奇都获得智慧变得跟神一样了,这是神妓也是人类社会对恩奇都的祝福,而希伯来《圣经》却对人类在智慧方面与上帝相似表现出深深的忧虑。人神两分的观念已然深深扎根在希伯来《圣经》作者的意识深处,独尊耶和华神而贬抑人的价值越来越明显。

古代西亚洪水神话《阿特拉哈西斯》讲述洪水的起因是人在地上多起来,搅扰了天神恩利尔的休息。[7] 也就是说,人在地上的繁衍生息威胁到神祇的生存。《创世记》6章洪水的起因是人想要通过婚姻,成为神或者半人半神的存在。这样的僭越使地上满了强暴。相比古代西亚洪水的起因是神人争夺生存空间,希伯来《圣经》的作者突出神人通婚带来的道德衰败,显示了祭司作者的圣洁观,即洁净和不洁净、圣的和俗的区分。

古代西亚的《埃努玛·以利什》赞扬了南基庙塔的巍峨,肯定了通天巨塔的合法性。[8] 《创世记》11章的圣经作者用变乱(בָּלַל)人类语言的方式讽刺了巴比伦(בָּבֶל)帝国建造巨塔的僭越。巍峨的巴别塔成为圣经作者逆写帝国的工具。也就是说,古代西亚的通天塔是神人沟通、神人联结的重要载体,而《圣经》作者反对神人通过通天塔达到混杂的目的,通天塔反而成为《圣经》作者嘲讽巴比伦帝国的代名词。

作为研究《圣经》的中国学者,在考察《创世记》1-11章神人关系问题时,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中国上古神话里“绝地天通”的叙事。重与黎是中国上古神话里的两个人物,他们受上古五帝之一的颛顼所托,分开连接天地的柱子。他们的分开天地的行为与希伯来《圣经》中神人分别有互释的可能。

三、重、黎绝地天通与《创世记》1-11章的神人关系

如果我们从中国上古重、黎“绝地天通”的神话看《创世记》1-11章的神人关系,也许可以进一步印证我们有关天人两分神人关系的讨论: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不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

昭王认为如果重、黎没有使天地隔绝,百姓就可以登上天。希伯来《圣经》巴别塔的故事也传达出类似的情形:人类建造通天塔,可以自由往来天界和人间。观射父纠正了昭王的假设,认为这样理解是不对的。他进一步指出上古时候人类和神祇泾渭分明,不杂处杂居,更不要说通婚了。但是到了少皞衰败的时候,人类败德,与神通婚杂处。颛顼受命派重、黎隔绝天地,令属神和属人的分开,不互相侵犯和亵渎;使民神异业,建立人神区隔的关系。绝地天通就是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观射父否认了昭王的假设,也就否认了天上人间的相通,肯定了人神两分的宇宙观。

结合《创世记》6章希伯来洪水叙事,洪水的起因是上帝厌恶人神通婚带来的大地上的强暴。整个《创世记》1-11章的史前史叙事都在阻止人成为神一样的存在。这一点与重、黎绝地天通、阻隔人神杂糅是一致的。不论是中国上古神话,还是希伯来洪水神话,都认为人神杂糅是不体面、不圣洁的事情,应该予以杜绝。不同的是,《创世记》6章反对人神通婚的目的在于阻止人成为神,而重、黎绝地天通的神话反对民神杂糅,其目的并不在于阻止人成为神,而是避免“相侵渎”,避免神不神、人不人的局面出现。

绝地天通,使民神互不侵扰,也反映了《创世记》11章的主题。上帝变乱人类的语言,使人们彼此无法沟通,这样直达上界的天梯就无法建成,从而达到民神分殊的目的。

反对民神杂糅,也就是要给上天和人间颁定次序。重、黎是所谓的“火正”,其主要职司就是观测大火星(心宿二)以定季节。[9] 重、黎绝地天通不仅规定人神的秩序,也规定了日月星辰的秩序: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日月山,天枢也。吴姖天门,日月所入。有神,人面无臂,两足反属于头上,名曰嘘。颛顼生老童,老童生重及黎。帝令重献上天,令黎邛下地。下地是生噎。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山海经·大荒西经》)

作为“天枢”的“日月山”,可以看作是上古时代的“天文台”,重、黎就是处于联通天地的“天枢”的两个神人,他们的职责是“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这样的职责与行事,与观象授时有关。有意思的是,《创世记》6-9章洪水神话之后,特别提到时序节令,“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

四、天人两分神人关系的延伸

《创世记》1-11章表现出天人两分的神人关系。神是创造主,人是被造物,神与人的界限分明。神要人存在,人才能存在,人的一切都来源于神。人的被造还意味着人的有限性,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超越或达到神的境界。人存在的目的是侍奉和荣耀神,这是人存在的原因和生命的意义。神拥有智慧和永生,人拥有智慧,但是丧失了永生的机会,这是人的有限性。而且,人的知识是不完全和易犯错的。人通过与神通婚而获得某种神权也是不被允许的,神人通婚引起的“恶”是大洪水的起因。人类希望建造通天塔传扬人的名,而不是神的名;通天塔成为人神互通的桥梁,这也为神所不许。上帝变乱人的语言,人类分散到世界各地。《创世记》1-11章再三表达了神人分野,天人两分的观念。虽然神的一切作为都以人为目的,例如神以自己的形象造人,在历史中护理人类,与人立约拯救人,牺牲自己的儿子救赎人,这些都体现了神对人的关怀怜爱,但神又是完全和超越的。神有无限的智慧,全知全能,无始无终,这些都是人无法企及的。人虽有神的形象,但人是有限的,这说明神人是分离的,界限截然,人与神的界限具有不可逾越性。[10] 因此,人的有限性和有罪性是横亘在神人关系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通过分别神人,希伯来祭司作者表达了他们的圣洁观,即有限的人类不可能成为上帝,圣的和俗的不可能通约。

天人两分也是大多数宗教叙事表达的观念。中国的古典传说《牛郎织女》和《白蛇传》虽被当成爱情故事流传,本质上仍是宗教信仰故事,它们体现了凡间俗人与下凡神仙(精)婚配无法长久,借以维持社会秩序。佛教的梵天与人间的凡人完全在异质世界里,在这个意义上,佛教也讲天人两分。但是从普通信众修行的角度讲,人皆有佛性,佛是解脱的人,这一点跟道教类似。对许多道教修练者而言,“神人关系是以仙人关系这一充满想象力的方式出现的,仙在人间,人可成仙”。[11] 宗教仪式是沟通神人关系的纽带,道教的科仪显示人绝不是“匍匐在神灵面前的弱势群体”,相反,通过道教的斋醮科仪,人可以沟通天地并役使鬼神。但是,即使道教的天人关系如此紧密,神和人之间也没有明显的、直接的血缘关系。[12] 儒家知识分子多爱讲“天人合一”,而很少有人论述“天人两分”。“天人合一”主要是一种审美境界,或者道德境界,也是古代文人士大夫的文艺思维模式。但“天人两分”却是民众的宗教思维模式。天人两分阻隔了凡人与天界的沟通,使天界在民众心目中显得高高在上,只能敬仰而不能过于亲近。[13] “天人两分”是这种宗教观念的基础,所区分的其实是宗教理念中的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


注释

  1. 李炽昌:“‘人算什么!’希伯来《圣经》中神、人、世界之关系”,载《基督宗教研究》,2002年第五 辑,第188页。
  2. 邝炳钊:《创世记注释(卷一)》(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第410页。
  3. 邝炳钊:《创世记注释(卷一),第420页。
  4. 李炽昌:“‘人算什么!’希伯来《圣经》中神、人、世界之关系”,第186页。
  5. Jean Bottero, Mesopotamia, Writing, Reasoning, and the Gods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2), 251-286.
  6. James 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9), 77.
  7. James 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104.
  8. Claus Westermann, Genesis 1-11, 541-550.
  9. 尹荣方:《洪水神话的文化阐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58页。
  10. 孙丽娟:“儒家与基督教关于天人关系与神人关系的异同”,载《渤海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第155页。
  11. 任婷婷:“中国道教与日本神道教神人关系比较”,载《日本研究》,2010年第4期,第125页。
  12. 同上,第124页。
  13. 宣炳善:《牛郎织女》(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第116-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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