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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哲学方法对近代科学兴起之贡献 [*]

刘孝廷(北京师范大学)

内容摘要:中世纪与近代不单在时序上衔接,在思想上也有内在关联,突出表现在形而上学与近代科学之关系上。其中,由士林哲学的知识与逻辑研究所突显的方法论探索,不仅提升了经验在知识中的地位,而且推动了大学的实验研究,乃至最终实现归纳与演绎两种方法论传统在近代早期的融合,从而直接导致了科学革命的发生。因此,历史地看,近代科学范型即成士林哲学演进的一个“内在目的”,特别是科学的主旨与形式也都受“历史进程的形式指引”而有浓重士林哲学色彩,恰如海德格尔所言“近代科学即形而上学之完成”。

以往,人们比较注重外部条件变化给近代科学崛起带来的影响,包括宗教战争、城市兴起、大航海、文艺复兴等。如麦格拉斯(McGrath)就认为,中世纪主要提供了一种背景或环境,包括科学著述的翻译工作,大学的建立,职业化的科研主体——“神学家—自然哲学家”这三个方面。[1] 从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角度看,这确是至关重要的。但当人们如此描述思想进程时,也不能完全忽视特定历史时段知识自身延展所体现出的某种连续性及历史思想本身的衔接性。其中,近代早期科学方法的形成即是透视中世纪士林哲学与近代早期科学内在关联的一条有效路径[2]

一、从形而上到形而“中”
——士林哲学方法的延伸

从前,人们经常将公元5-15世纪说成是“黑暗的中世纪”,认为它主要对科学和人的个性发展起了消极阻碍作用。如今,这种情况随着史料的挖掘和士林哲学思想的释读已大为改观,乃至有翻转之势。具体体现如下几方面:

(1)士林哲学突显了知识方法论的地位。如所周知,士林哲学追随的主要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思想进路,他们先从知识论开始,然后逐步走向形而上学,再由此返回到实践领域,形成一个“门”形路径。这就一下子在逻辑上把知识问题摆在优先地位。而知识研究的兴起必然会带动两方面研究,一是作为知识准则的逻辑学,二是作为知识形成途径的方法论。关于这个问题,托马斯·阿奎那比其他人认识得都清楚,他认为“逻辑是其他科学的根据”,向人们提供“研究所有科学的程序”,是一种“导引的艺术”。[3] 于是在这里,思想立场与思想语法因此就分开了。思想语法(形式逻辑)与思想质料的这种分化在人类思想史上有重大意义:从思想的质料中分化出来的形式逻辑演化为一种“心灵和方法的心性”(刘小枫语),来作为中世纪经院神学的思想语法,[4] 所以关永中教授认为士林哲学对方法论的注重,是知识论的一个合理的延长线。[5] 而下属三方面正是其依次之展开。

(2)士林哲学强化了逻辑方法研究。逻辑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主要内容,士林哲学衔接且全面拓展了亚氏的逻辑研究,特别是完成了「从哲学的逻辑到逻辑的科学」的转变。[6] 这项工作的主要标志是借助于12世纪前期到13世纪末出现的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全译本,人们开始新的探讨,历史上叫“新逻辑时期”,最著名的代表还是阿奎那。根据西方逻辑史的研究,他的主要工作包罗万象,但主要有六项内容:①区分了三种不同的共相;②把推理分为证明的、辩证的、论辩的和诡辩的四种推理;③研究模态问题,区分了关于命题的和关于事物的模态,还考察了六种模态操作数,并用逻辑方阵来说明各种模态命题之间的关系;④研究了关于同一的理论;⑤研究了定义的方法;⑥研究思维抽象并提出四种抽象方法。[7] 这些研究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近代逻辑学发展的基础和知识革命的背景。一般而言,如果说1543年哥白尼开启的现代科学,其本性之一是逻辑的话,则其直接的根基就在这里。

(3)士林哲学完善了科学方法。关于中世纪晚期的文艺复兴,通常被看作中世纪思想的高峰期,主要标志是士林哲学从早期强调逻辑演绎法的重要性到开出演绎方法背景下的“形而下”方法——归纳法,并最终形成了“归纳—演绎法”。为此,许多人前赴后继做出了特别贡献,其中比较典型的人物和成就有:罗吉尔·培根建立实验法,邓·司各脱提出求同归纳法,奥卡姆的威廉提出关于归纳的差异法。尤其罗吉尔·培根,可看作是弗朗西斯·培根的先驱。可见,在哥白尼科学革命前许多年就已先行地发生了方法论上的争论或奠基,而且事实上也存在一个较长的实验方法与传统士林哲学方法并存的互动期。其中在科学领域,“方法论的冲突导致了理性经验论对唯理论的胜利,并且,前者还在唯意志论神学中得到了支持。” [8]

(4)中世纪后期士林哲学在知识论范围内探讨和凝固了一些重要的方法论准则。主要包括:①方法在逻辑上必须严格,否则就不完整,典型的如形式逻辑的三大规律;②方法在表述上必须清晰,否则就不能使人明白,典型的如托马斯关于明显性的讨论;③方法在结构上必须足够简单,否则就失去意义,典型的如“奥卡姆剃刀”等。这对后来的科学规范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方法是知识论的核心之一,而科学革命的关键主要是两大方法论传统的融合,这是“塑造了16、17世纪的科学,并由此成为产生近代科学的诸多因素之一”。[9]

由于士林哲学的核心和制高点是“形而上学”,作为经验科学的物理学则属于“形而下学”,而方法论居于形上与形下之间作为知识学的桥梁和脚手架,所以就算是“形而中学”。前二者属两极范式,方法论居于中间,因此方法论的成熟和倾斜作为“中间范式”和桥梁,就成了能否发生科学革命的内在“钟摆”。而依据前述,这个“钟摆”正是士林哲学自己推动的,今日观之岂可视而不见。

二、从物理学之后到物理学之“中”
——士林哲学方法推动经验探究

由于方法论推动思考重心的下移,经验(或个别)不仅受到广泛关注,而且还被有条理地进行了研究,这大大增加了士林哲学的丰富性,使其从关于一般的知识走向关于个别现象的知识,为近代前期的知识论转向奠定了基础。这项工作大体包含三个侧面。

(1)突显了经验在知识中的地位。由于古希腊哲学与基督教信仰传统在中世纪的融合,作为希腊哲学两大领袖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其思想不仅各有传人,而且影响也在士林哲学中交替变化。除了早期的奥古斯丁和其后的阿奎那,比较典型的还有中世纪后期唯实论和唯名论的争论。对现代科学来说,唯名论的工作是个重要过渡,因为这场争论不仅促进了经验知识的研究,也推进了思维方法的发展。他们开始关注个别和具体经验,包括体验的作用等,并且努力把个别经验整合到普遍的观念里面。对此,黑格尔指出:“中世纪的神学比近代神学高明得多,天主教的神父们决没有野蛮到竟会说永恒的真理是不能认知的,是不应该加以哲学的理解的。” [10]就连一向贬斥宗教的费尔巴哈也对士林哲学恢复人的理性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它“给世界引入了一种与旧教会的原则不同的原则——独立思考的精神的原则,理性的自我意识的原则,或者至少是为这一原则作了准备。” [11]正因此,“唯名论成了哲学中的‘现代之路’,传统的实在论成了‘古代之路’。而现代之路在神学上通向路德,在哲学上通向英国经验论。” [12]事实也是,这二者在今天都是重要的思想资源。

(2)规范了实验研究。由于中世纪后期基督教思想中的出世意识逐渐让位于入世的观念,注重社会生活的需求和价值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导致知识生产的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开始从实际生活和经验中汲取知识,从而导致实验之风盛行。这对晚近科学的出场具有重要价值。由于那时的科学受到信仰与技术两股力量和方法的左右,尤其后面这股力量主要来自外在的技术发明和使用,也就使得实验及其方法获得了飞快的发展,所以自那时以来的科学才被叫做实验科学。对此,美国的一位技术史专家指出:“无论中世纪东方的其他文明王国多么富饶,现代技术诞生于西方中世纪”却是无疑的。 [13]当然,外在的技术与学者们的实验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联系,所幸中世纪的逻辑和伦理学给了实验以内在的支援,因为“在谦卑的美德和实验方法的要求之间存在着一致性。” [14]而“用断定每一个人的无穷价值和责任的方法,基督教赋予关怀每一个不朽的灵魂进而是生理苦难的虔诚信仰以巨大价值,给劳动以尊严,给发明以动力,由此而导致的创造性产生了处理技术问题的实际技巧(skill)的心灵的柔性,而现代科学则不过是其继承而已。” [15]

(3)实现了方法综合。近代科学兴起之际,除其他各种外部因素以外,主要是柏拉图传统与亚里士多德传统怎样融合的问题,即数学实在论与经验(主要是物理实验)实在论的融合问题。这项伟大的奠基工作基本是由伽利略在17世纪初实现的。伽利略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的工作实质是把此前士林哲学发展起来的逻辑和数学方法引入到实验当中去。这是一种柏拉图主义的追求。而根据沈清松的分析,形上学的方法有三个层次——经验的、历史的和系统的。[16] 这三种方法都被伽利略以不同的形式应用到新科学的研究中。如按“普遍性”来判别,伽利略方法工作的实质正是逐次“下降”的过程:①重新划分关于上帝的知识和关于自然的知识,以及区分物体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数学、物理性质);②总结实验方法,这项工作被爱因斯坦称为“人类思想史上最伟大的成就之一,而且标志着物理学的真正开端”; [17]③引导数学进入自然研究,在纯粹的数学理性主义之外开辟了实验—数学法。这是一种经验主义思想在数学中的回归,因为“他所寻找的不是神秘的原因,而是要了解支配自然变化的永恒定律。”[18] 如果细加考证,这项工作甚至可以看作是现代应用数学的开端。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伽利略关于数学留下许多至今仍被引用的著名论断,而正是利用数学方法所具有的普遍化优势,伽利略以数学为中介,通过形上学—数学—物理学(主要是力学)的通道把理论方法与实验方法结合起来,或把普遍的原则与具体的知识结合起来,建立了关于具体对象研究的方法论体系,从而实现了从物理学之“后”“下降”到物理学之中的范型转换。

三、自然哲学方法论之重构
——近代科学范型中的士林传统

伽利略的奠基使新科学于其后犹如雨后春笋般喷薄前行,中经培根、笛卡尔等的“新方法”,再到牛顿和莱布尼茨等人集成,新的范型最终形成。也正因此,人们在评论这一范型时更多只看它的创新特征,而很少提及作为前提性知识的士林哲学的作用。其实,这个新范型不仅是在士林哲学知识论发展基础上形成的,更是其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内在“目标”或“圆极”。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新方法中包含传统要素。从伽利略到牛顿皆属新方法规范的形成和确立期。其中,公认对新科学范型贡献最大的是培根和笛卡尔。他们所提出的新方法是与其形上学和知识论连在一起的,而二者皆与士林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中世纪思想史专家勒戈夫把士林哲学称为知识分子的“方法”。 [19]

说来,培根几乎与伽利略同时,但与伽利略绅士般的谦逊不同,培根高举反亚里士多德大旗而标称自己的方法为“新工具”。其实,他所谓的“新”并非完全独创,而是把亚里士多德时代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具体化并提升为主导性的方法,属于“换位”。这种方法不像古希腊的演绎法那样过于注重内容的逻辑严谨性,而突出能否扩容新知识,所以与近代科学的基本追求是完全一致的。如培根认为,科学研究的程序应该是以“自然史和实验史为基础”,通过排除性的归纳法逐步上升,最后得到普遍公理,然后以此为前提演绎个别结论;其主要方法就是实验法,具体的实验方法则包括变化法、延长法、转移法、反转法、强迫法、应用法、结合法、偶然实验法等等。培根还分析批判了产生错误的四种偶像或根源,包括种族偶像、洞穴偶像、市场偶像、剧场偶像等。他认为,要克服这些错误,就必须遵循科学的归纳法。而科学的归纳过程有三步:一是先建立归纳的基础,二是用“三表法”排列整理经验材料,三是通过排除性的归纳法达到肯定的结论。为了更加突出其知识论的革命性,培根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科学精神”问题以与中世纪哲学精神相对。培根虽然尽力“标新立异”,但早有人指明他还是不自觉地使用了士林哲学的基本思想资源,其关于经验在知识中的地位的思想就是对后期士林哲学思想的套用,他所标诩的归纳逻辑也是以最基本的形式逻辑规则为基础的,而他用以与士林哲学比对的所谓科学精神,本身就是士林精神中的一部分,培根工作的真正“突破”乃是在唯名论路上的“出格”,而偏向一种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过去人们习惯于贬低形式逻辑和演绎法,将其看作是保守的工具。其实,形式逻辑在士林哲学中被界定为一种方法或根据,而不是目的,这成了后来科学的发动机。它不仅确立了逻辑在科学中的权威地位,而且形成了怎样从逻辑出发去整理现实经验的思想。特别是,近代科学号称经验科学,但真正引起所谓科学革命的哥白尼天文学遵循的却是毕达哥拉斯主义传统,是反经验的纯理论的成果。 [20]

无独有偶,另一位与培根同具影响力的法国哲学家和科学家笛卡尔,则体现出与传统更多的连续特征。作为标准的天主教徒,笛卡尔谦卑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只是方法上的改进,他认为传统的求知方法有四级:第一级只包括意念,它是自明的,不需要沉思即可获得;第二级包括感官经验所提供的一切;第三级是他人谈话交给我的东西;第四级是读书。而新科学方法则是探寻第一原因和真正原理,从其出发可演绎人所能知道的一切东西的理由,即“排除一切成见;找出能够用来建立一切知识的基础;发现错误的原因;清楚而明晰地理解一切事物。” [21] 他把这叫直观—演绎法。依据前面的观点,笛卡尔提出了他的怀疑论方法原理:首先怀疑一切,目的是排除成见;然后追求清晰的简单观念。于是,就有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笛卡尔钟情于代数,而反对把欧几里德几何做前提,于是就创立了解析几何。他依据代数推理,建立作为逻辑的“普遍数学”的思想对随后的莱布尼茨有很大影响。笛卡尔也如同伽利略一样,坚持认为他的工作是在发现“上帝放进自然之中的法则。” [22]

(2)牛顿思想方法具有承继性。牛顿是古今公认的大科学家,但他在科学观上却一直坚持是在做自然哲学。他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序言中说:“我们的研究是自然理论之数学的原理。……我希望本书所树立的原则能对于此项目或其他正确的方法作一先引。” [23]牛顿的态度表明,他是接着从前的工作特别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如伽利略的工作而展开的,因而也具有存在论的性质。比如,他也特别坚持和使用逻辑方法,尤其是重视研究的原则。他曾提出哲学推理的四步法则:一是从现象去把握简单;二是同一类结果尽可能归之为同一类原因;三是实验中的物体的固有属性应视为其普遍属性;四是由实验得出的归纳命题,在没有其他现象否定之前,应视为完全正确的。这四步总体上其实就是士林哲学的路数。如此,他就在归纳和演绎之后第一次把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方法论纲领。机械论的世界观正是在牛顿手上完善起来而形成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关于“不动的原动者”的“静止不变”的总观点。这种观点作为现代科学的第一个范式更造就了一种新的具有机械论特性的形上学。

(3)新科学范型具有士林品格。毋庸讳言,近代科学与士林哲学的范型肯定是有差异的。大体说来,差别在于一个属于形而下的,一个属于形而上的。但是,近代科学在其发轫期却是以宣称自己的形而上性质而登上思想舞台的。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与士林哲学极为密切的思想作为近代科学的前提性信念支撑着这座知识大厦。包括,其一,数学理性主义。这主要与中世纪后期的柏拉图主义复兴有关。众所周知,希腊数学都是有限空间的,而其后来之所以能普遍化(无限化),则是因为中世纪基督教思想家赋予其神学意涵而成为一种时代性的纲领。从奥古斯丁的新柏拉图精神到伽利略的自然之书,再到斯宾诺莎的几何化的伦理学,数学化的潮流一浪高过一浪至今不减。所以,科学史家沃尔夫不无感慨地认为,“近代科学的开端者们满脑子都是毕达格拉斯主义精神。” [24]就连开普勒在哥白尼之后所发动的那场关于天空的几何学变革,也是古老数学通过士林哲学而对近代科学的精神馈赠。其二,对自然和谐的确信。这是比数学理性主义更深一层的本体论问题。按照康德的理解,这本是自然研究的主观前提,它引出科学研究所必须假定的自然界的内在有序性、透明性和可把握性,人类由此可以获得可靠的知识。可见,就教义本身而言,对欧洲思想界影响最大的就是那种普遍的‘秩序’观念,它把自然界看作是上帝的有序规划中的一部分,是和谐世界的一个侧面,并认为这个世界是善的,可以理解的。这是后来导出一系列近代成就的基础。 [25] 而“这一观念早在基督教教义建立之初就已经形成了。” [26] 其三,对自然的神圣之爱。对此,爱因斯坦在总结近代科学经验时从亲身经历出发,用一种普泛的语词将其解释成对宇宙的宗教般的情怀和热爱,并认为没有这一点,我们就无法建立与宇宙之间的认同关系,宇宙就成为不可理解的。“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筑在宗教情感上的”, [27]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近代在实验和数学化之外的第三根支柱。过程思想家怀特海也认为,正因为基督教的一神论坚持上帝创造了“一切”,才使科学先驱们相信存在一种事物的秩序,特别是一种自然界的秩序这种“对于科学的可能性的信仰”。 [28] 所以有学者坚持认为基督教的创世说孕育了西方近代科学。 [29]

综上,通过对方法论进程的考察,我们看到了近代科学与中世纪士林哲学的内在一致性。对此,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把近代及其以前的全部知识哲学统统称为广义的形而上学,甚至把现代科学看作是自柏拉图以来西方形而上学的完成。[30] 也就是说,近代科学既是士林哲学的一个赠品(后果),也是它的“目的”。足见一切创新都是历史的,正如人们在欣赏作为建筑物的大楼时,不能遗忘建楼时的脚手架一样,每当我们欣赏现代科学之树的巨大华盖时,也应嗅出隐于科学根蒂处的士林哲学之泥土幽香。


注释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理性、信仰与和谐文化”课题(07JJD720037)。本文完成于台湾辅仁大学(2008年5月《第五届士林哲学讲习会论文集》)。此为首次概要式公开发表(约占原文2/5字符),除文字删减、题目改用副题,适当做了点通俗化工作外,内中观点、引文和格式等均依其旧,以存本色。至于现下想法,只能期待另文。不过,鉴于近年“反”科学革命说颇为流行,则旧文或还有些许价值。在此特别感谢辅仁大学士林哲学研究中心邀请暨邬昆如教授的系统评论,往事如烟,诚令感念。
  1. Alister E. McGrath, Science & Religion: An Introduction (Blackwell Publishers,1999), 2-3.
  2. “士林哲学”系“scholasticism”一词台港译法,大陆译为“经院哲学”。比较而已,台港译法似更近原意。
  3. 转引自杨百顺:《西方逻辑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41页。
  4. 吉尔比:《经院辩证法》,王路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第2页,中译本导言第51页。
  5. 关永中:《知识论(二)——近世思潮》(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第ⅩⅦ页。
  6. Alain de Libera:《中世纪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34页。
  7. 宋文坚:《西方形式逻辑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33-172页。
  8. 霍伊卡:《宗教与现代科学的兴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3页。
  9. D. Lindberg, The Beginnings of Western Science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1992),368.
  10.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296页。
  11. 《费尔巴哈哲学史著作选》第一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2页。
  12. Gunnar Skirbekk and Nils Gilje, A History of Western Thought (Routledge Publishers,2001).
  13. 《科学和哲学》(北京:中国科学院),1982年第1期,第44页。
  14. 布鲁克:《科学与宗教》(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至6页。
  15. A. C. Crombie, From Augustine to Galileo: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 D. 400-1650 (London: William Heinemann,1957), 211.
  16. 沈清松:《物理学之后——形上学的发展》(台北:牛顿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7年),第50至60页。
  17. 爱因斯坦、英费尔德:《物理学的进化》(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62年),第4页。
  18. 丹皮尔:《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99页。
  19. Jacques Le Goff, Les intellectuals Au Moyen Age (Paris: Editions du Seuil,1985),94.
  20. 佩尔斯等:《科学的灵魂》,潘泊滔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至3页。
  21. 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45页。
  22. 布鲁克:《科学与宗教》(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9页。
  23. 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郑太朴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第3至4页。
  24. 沃尔夫:《十六、十七世纪科学技术和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9页。
  25. Judith M. Bennett, C. Warren Hollister,Medieval Europe: A Short History (Tenth Edition)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2006),318.
  26. 肖昆焘:《科学认识史论》(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0页。
  27. 《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284页。
  28. 怀特海:《科学与近代世界》,何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3页。
  29. Michael Peterson, etc., Reason and Religious Belief: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New York,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213.
  30. 《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12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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