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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斯论犹太教与基督教观念差异

逄媛宁(山东大学)

拉比艾萨克•迈耶尔•怀斯是美国犹太教改革派的奠基人、19世纪犹太教改革派的领军人物,也是在美国最具有影响力的拉比之一。他于1846年从德国来到美国。拉比艾萨克•迈耶尔•怀斯对比了犹太教和基督教差异。针对基督教对犹太教的误解进行反驳,他的举措在当时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理论届对于犹太教的观念有所改观。

由于历史问题和观念差异,犹太教和基督教相互敌对和误解由来已久。怀斯来到美国的五年时间里,他没有寻找到一本为犹太人和犹太教辩护的书籍。这种局面同大量基督教文献形成鲜明对比。这会给人们一种错误的印象:对于犹太教的批评都是正确的,犹太人的苦难经历是应得的。怀斯认为犹太人并不比其它民族更邪恶,犹太教中有许多值得称赞的因素,却收到基督教如此的偏见。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犹太人的生存环境不是鼓励自由思想和自由言论的。在19世纪之前犹太教很少能自由、公开的讨论和批评基督教的观念。犹太教甚至不能公开表明自己的信仰和为信仰辩护。一些拉比因为信仰辩护而受到迫害的事件屡见不鲜。一些拉比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种环境下,大多数犹太人被迫保持沉默。而在美国,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生而具有的权利。怀斯开始公开为犹太教辩护并批评基督教。

犹太拉比反对犹太人把精力放在对新约的研究上。但是,要进行研究必须获得第一手资料。怀斯基督徒的接触使他意识到基督教对犹太教互相存在的误解与偏见。因此这种情况促使怀斯从1854年开始研究基督教。他大量阅读基督教文献,包括正统基督教和自由派基督教的文献。从《新约》入手研究基督教对犹太教的观点。期间他回应了传教士和基督教出版物对犹太教的攻击。在进行了20年学习之后,才开始对基督教思想进行评论。

怀斯以人的理性逻辑为出发点,对比基督教和犹太教异同。并按照逻辑方式的指出这些差异的原因以及基督教的理论缺点。

一、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共识与原则分歧

犹太教和基督教有着共同的起源,二者的共同点在于(一)、二者都信仰唯一的上帝。相信物质世界来自于上帝的创造。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是具有灵魂的,物质是会消亡的,但灵魂是永恒的。第八页。(二)、相信上帝对亚伯拉罕和摩西的启示。

就在圣经犹太教解体前后,犹太人耶稣和保罗创立了基督教。根据《新约》记载,耶稣对圣经犹太教的严酷律法、死板的陈规陋习不满。他违反犹太教律法在安息日给人治病,并且招收门徒,聚众宣教。他预言“上帝之国”就要到了,宣扬和倡导对神的爱和人间之爱。他的言行引起恪守传统的犹太人的不满,后来被罗马当局钉死在十字架上。保罗继承耶稣的精神,称耶稣就是救世主弥赛亚。认为耶稣是上帝在人间的化身,即“道成肉身”。主张废止肉体的割礼,主张精神性的割礼,即废除外在的律法形式。

保罗不仅把耶稣的学说系统化,而且身体力行地向非犹太人传播基督教,在西亚许多国家建立了教会。耶稣志在犹太教的律法主义进行改革,其行为虽然有违传统,但仍然属于犹太教传统的范围。但是保罗的作为已经超出了犹太教的范围,因而属于一个新的宗教了。所以也可认为保罗是基督教的真正创始人。但是,应该注意到,保罗是在耶稣的基础上发挥和传播基督教的,他的学说是以希伯来《圣经》 为基础的。

基督教以“新旧约全书”圣经,然而在基督教发展壮大以后,尤其是经早期教父们精心制作出神秘的教义体系以后,基督教开始跟犹太教划清界限。通常认为:希伯来《圣经》是上帝与犹太人的祖先摩西所订立的“旧约”,只是“新约”的准备;《新约》是上帝与耶稣基督立的约,是希伯来约书的完成,因此,《新约》出现后就自然取代了希伯来的《旧约》。至于犹太人,则是失去“上帝选民”地位的“弃民”。是杀害耶稣的凶手,是全体基督徒的敌人。这样,《新约》和《旧约》、基督教和犹太教、基督徒和犹太人就形成对立之势。这样的对立使基督教和犹太人相互敌视和排斥。二者的原则分歧可以分为几个方面:

(一)、弥赛亚的观念

对弥赛亚的认定是犹太教与基督教的根本分歧所在。弥赛亚,又称救世主,是犹太教与基督教共同使用的宗教概念。两教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1.弥赛亚是神还是人

在犹太教的观念中,弥赛亚的原意泛指所有被赋予神圣使命的人,包括国王、祭司和先知,甚至非犹太人国王。跟末世论相联系的弥赛亚概念是犹太历史上第二圣殿时期的产物,认为弥赛亚是大卫家族的后裔,他必将降临拯救犹太民族,人类历史进入公义的弥赛亚时代。19世纪犹太教改革派的弥赛亚观念同传统观念有所不同。首先, 强调信仰弥赛亚时代,而不强调对弥赛亚人格的崇拜。其次, 盼望弥赛亚降临, 但认为以色列人不必返回故土, 无需在那里重建主权国家和犹太教圣殿。

基督教中的弥赛亚又被称为基督。在基督教中,作为弥赛亚或基督的耶稣虽然具有人的身躯,但就其本质而言,却是属神的存在。即是说,弥赛亚是上帝在尘世的化身,这就是基督教“道成肉身”的观念。怀斯认为基督教的弥赛亚观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 它的核心是个人灵魂的得救。

犹太教的弥赛亚概念带有明显的世俗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弥赛亚虽被看作是一个肩负神圣使命的人物, 但并不具有有超自然特性。尽管也有犹太教文献也把他说成是永生不死的, 或者说是天上的仙人。然而总体来看,犹太人普遍观念中的弥赛亚是一个凡人, 是一个理想时代的国王, 而并不是神。第二, 弥赛亚所建立的是一个地上的王国。那是一个世俗的理想社会, 而并不是一个天上的王国。

如果说犹太教中的弥赛亚概念在本质上是世俗的、现世的, 那么基督教的这一概念则是精神性的、超世的。因此跟犹太教的弥赛亚概念相比, 基督教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带有更多的宗教性内容。

2.耶稣是否就是弥赛亚。

在犹太教的传统中,否定一切上帝人格化的象征。甚至不能用人的特征来类比上帝的形象。所以犹太教坚决反对弥赛亚是神或具有神的属性。在犹太教观念中, 弥赛亚赋有拯救以色列人、统治万邦的神圣使命, 但他是人而不是神。犹太教不承认耶稣为弥赛亚, 因此亦不承认基督教的基本教义。

出于由来已久的的误解,一些犹太教的拉比甚至怀疑是否真实存在耶稣此人,还是基督教为了神学构造而虚拟的人物。怀斯通过对《塔木德》的研究表明:耶稣并非虚构的人物。在因为《塔木德》中也提到了耶稣的手稿。这是耶稣作为历史人物真实性的旁证。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耶稣是人的属性,为一犹太女子所生。而且耶稣一生中并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政权。因此他就无法肩负拯救全体犹太人的使命。并且当弥赛亚降临的时候,世上将没有战乱和痛苦。因为耶稣降生后的时代同犹太人观念中的弥赛亚时代相去甚远。因此犹太人不认为耶稣是弥赛亚。

3.关于弥赛亚是否降临

因为基督教观念中耶稣就是弥赛亚,因此他们相信弥赛亚已经降临。而犹太教不承认耶稣。因为犹太人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那么他们必然期待着真正弥赛亚的降临。中世纪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认为,犹太人所应该做的就是等待弥赛亚的降临,不要为他的降临限定时间,也不应该去根据《圣经》来猜度弥赛亚何时降临。

(二) 犹太教与基督教传统观念的差异

1.关于“罪”的观念

在犹太教的观念中,不认为亚当和夏娃偷吃智慧之果是原罪,更不会因其始祖犯罪认为每个人生而有罪。因此, 犹太教不会认同耶稣的救赎、赎罪和死后个人灵魂升天等观念。他们的希望在于此岸世界,在于犹太民族的复兴和人类理想社会的实现。

拉比们是赞成伊甸园内的罪愆影响了人类所有后代这一观点的。这是任何生灵都要死亡的直接原因。 但是仅此而已。跟基督教中人类继承罪恶学说是相去甚远。塔木德时代的拉比并不承认人人都犯了其本人没有直接责任的罪。其后的人类

《塔木德》中有很多言论是引证来证明人在本质上是无罪的。犹太教拉比认为人的本质是善的。这种罪是没有充分知识的结果。而且人类始祖犯罪并不是一代代传下去的。犹太教认为人的罪是因为人的理性不能控制的结果。抗拒律法为罪。罪可以通过忏悔和赎罪。在圣殿遭到破坏,赎罪的典仪终止之后,忏悔的重要性就得到加强。

亚当和夏娃的自由意志导致违反上帝的禁令,但那不是会遗传于后人的“原罪 ”。也就无需去赎罪 。耶稣以及他的受难和替人赎罪,从犹太人的观念出发就不具有神圣的意义。

2.基督教强调来世的观念。而犹太教重现世的生活。

从基督教的观点出发,天国的观念只涉及人死后灵魂的救赎,同今生和尘世生活无关,耶稣的王国并不是存在于人间世界中的。

犹太教观念中的救赎是建立和平、正义的社会,使犹太人以及外邦人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享有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基督教的拯救则主要指人摆脱物质欲望的枷锁,在来世精神性的天堂里获得永生。

对于犹太教徒来说,上帝的存在是先验的、不证自明的。信是作为一个默认前提。犹太教是一个不重信条的宗教。经过中世纪犹太哲学家或神学家的努力后,犹太教从没有信条的宗教转变为有信条的宗教。其核心是“行 ”,在生活中实践律法,从而成为一个义人。犹太教之“因行称义”突出的是人的善行对于救赎的意义。

犹太教注重遵守律法。犹太教的律法具有强制性,是犹太人在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其内容也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犹太教的律法包含道德、刑法、民法、祭祀、礼仪等诸方面 ,其总数达 613条之多。

而基督教则强调信仰,即通常说称的因信称义。强调信仰和信心的重要性。因为信是获得救赎的前提,从而因上帝的恩典得救,成为上帝的子民。

无论在犹太教还是基督教中,“信”和“行”都是必不可缺的因素。但是二者的侧重不同。在基督教的观念中,犹太教的“因行称义”过于注重恪守规条,却忽视了遵守的初衷是信,是流于律法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外表。从犹太教的观点出发,基督教的“因信称义”把得到救赎的方法放在“信”之上,这是荒谬的。

因此,犹太教的“因行称义 ”,实际是以其对上帝的信仰为前提,同基督教的“因信称义 ”一样的。信仰为先,善行在后。二者在信与行的先后次序上是一致的。二者的区别是重心不同。犹太教的重心是行,基督教的重心是信,虽然都是信仰上帝从而救赎的概念,但是获得救赎的方式确是两条不同的道路。

以上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根本分歧。二者虽然都信仰上帝,同源出于希伯来文化,但是走上了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犹太教仍然作为犹太民族的宗教。而基督教的广泛传播,信徒已经跨越了民族和国家。怀斯认为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随着时代发展而演化的。

公元70年,罗马人焚毁了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圣殿。国破家亡的犹太人流落异国他乡,开始了长达1800多年的散居生涯。而后开始了“拉比犹太教”或“塔木德犹太教”。由于《塔木德》归根到底是对希伯来《圣经》的诠释和发挥,这就产生了一个从律法主义到伦理道德主义的发展过程。

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恪守律法不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圣殿被毁之后犹太教经历了一个从圣经犹太教到塔木德犹太教的转化。而多年来基督教依然用圣经犹太教的观念来衡量当代的犹太教,这也是二者相互对立难以达成共识的原因之一。怀斯公开反驳了基督教对于犹太教的由来已久误解或以讹传讹的观点。

二、对基督教观点的反驳

怀斯在公开辩论中对基督教观点的反驳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部分内容:

(一) 犹太人加害了耶稣

据新约《福音书》记载,耶稣是被加略人犹大出卖,被犹太祭司长、长老审讯,最后,罗马总督彼拉多在犹太人的强烈要求下,下令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对于基督徒来说,新约《福音书》记载的每一个事件都是不容质疑的事实。因此,长久以来,基督徒们普遍相信,犹太人是杀害耶稣的罪魁祸首。在基督徒心目中,犹太人天生是有罪因而应该偿还罪行的。

在这个问题上传统基督教是比较公正的。认为是当时一部分人参与了加害耶稣,但是不能算作所有犹太人及其后代应当承当的罪。在怀斯的时代一些过度热情的基督教转宗者,认为犹太人迫害了耶稣就应下地狱,只有悔过和加入基督教才能得到拯救。怀斯对这种观念进行反驳。

怀斯强调实际上罗马人应该对耶稣的受难负责。耶稣是为他的朋友牺牲的。因为门徒将他尊为巴勒斯坦之王,而当时巴勒斯坦地区处于罗马统治之下。这样跟罗马的战争势不可免。犹太人都会遭受战乱。而为首的人必遭处决。耶稣牺牲了自己,防止了耶路撒冷反对罗马的起义。在当时任何有危机罗马统治的嫌疑人,无论有无宗教信仰,都被钉上十字架。因此并非新约所记载是犹太人所要求对耶稣的特别刑罚。根据罗马史学家们的记载。在耶稣之前约500年,就有巴勒斯坦之王Antigonus被钉上十字架。 《福音书》是在耶稣殉难后一个世纪之后完成的。因此新约福音书对耶稣殉难的描述细节无法证明事件的准确性。

犹太人不认为耶稣是神,但也没有对其贬低。耶稣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 但他靠自身努力掌握了了广博的犹太教知识,从而成为一个犹太教的拉比。他作为一个进步的法利赛人的代表, 不满意传统犹太教祭司制度和圣殿仪礼。同时, 他领导民众奋起反抗罗马统治者和犹太上层撒都该人的压迫, 结果被罗马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犹太人(包括法利赛的领袖们)都是把他作为犹太英雄和烈士来纪念的。

(二) 基督教的非理性

怀斯在同基督教的这些辩论中,采用的使严格逻辑理性分析的方法,指出了基督教的理论弱点,他试图说明基督教是与哲学、科学思想相对立的。使更多的美国犹太人选择了犹太教而不是基督教。

1.道成肉身

怀斯认为基督教一个基本逻辑错误就是道成肉身的假设。无论是从逻辑学还是从生物学出发,一个普通犹太女子从圣灵怀孕生子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这无疑是是亵渎神灵的。基督教一方面认为耶稣是玛利亚的儿子,另一方面他又是神,这是违反理性的。因而基督教“道成肉身”的概念从犹太教的观念中是不可理解的。

怀斯对耶稣的评价是,他在下层民众里获得了认可。对他行医神迹的描写从理性上是荒谬的。这些事迹在事实的基础上被追随者们夸大了。他们拒绝清醒,并将之反应在思想中实践于行动中。如果人们坚持认为永恒的上帝和耶稣是同一的,就好像罗马皇帝宣布他是最高真神一样荒谬,完全是丧失了理性的行为。

2. 三位一体

在基督教观念中圣父、圣子、圣灵是三位一体的。怀斯认为基督教最根本的错误在于放弃了绝对的一神观念。上帝、耶稣、圣灵即是三个位格又同为一体。实际是违背了上帝是唯一的这一基本前提。

3.原罪与自由精神

基督教神学在人性问题上的错误就是,人类一直会受到可原罪的影响。信仰上帝,跟随耶稣是唯一的信心来源。而这种信仰的能力只能来自于无条件,无保留信任牧师的教诲,才是获得救赎的方式。怀斯认为这完全违背了精神自由信念,是对人的自由意志的一种致命打击。

以理性来分析信仰是双刃剑。虽然怀斯尽量的从客观和理性出发,他的观念还是体现了犹太教与基督教的根本分歧。他很明确的坚守在犹太教的立场。他认为保罗是最伟大的宗教人物之一,但是他却将救赎建立在信念之上而不是理性和行为之上。并且大大削减了律法的重要色彩。怀斯认为基督教中只有从犹太教中整体借来的观念才是真正具有价值的。

三、小结

怀斯的观念代表了19世纪改革派犹太教在自由环境中对基督教的批评。他用理性的方法来阐明了两个宗教之间由来已久的分歧。没有任何犹太教的教派承认耶稣为犹太人的救世主,或者认可“三位一体”、“道成肉身”的教义。

怀斯公开发表了对新约的评论,表达了对于耶稣殉难的观点。他成功的改善了公众对于犹太人的误解和偏见。改善了基督教传教士和自由评论家对犹太教肆意批评的状况,使他们对自己的语言更加谨慎。一些作家不再以讽刺犹太人为乐。整个基督教出版界改变了论调,承认犹太人对宗教思想的发展作出了相当的贡献。

怀斯期望基督教和犹太教能够消除误解,互相发现积极因素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在看到基督教理论缺陷的同时,他也看到了基督教的积极意义。

(一)基督教的普世性。

由于美国的自由环境,怀斯对于犹太教的发展有着无比的信心。改革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普世的犹太教。对于外邦人来说,要直接理解犹太教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基督教可以作为中间的媒介。基督教可以作为信仰犹太教的一个中间步骤。

(二)基督教的信仰基础不仅仅是建立新约圣经之上的。教会与之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怀斯认为虽然基督教的教义理论体系有着明显的非理性特征,但是只要教会存在,基督教的信仰就不会坍塌。意识到了教会对于基督教信仰的重要性。

他从基督教中,看到了实现普世犹太教的可能性。因为上帝是公正的。只要每一种宗教的信仰者都作正确的事,避免错误,最终都能获得拯救。怀斯把基督教看作是普世犹太教的先驱。而犹太教中,也有众多基督教可以借鉴的内容。不同基督教神学家的观点,是无法从新约中进行自证的。怀斯认为如果不阅读那个时代的文献,是很真正理解新约圣经的。而犹太教的经典《塔木德》和《密德拉什》就是最佳的资源。而当时很多基督教神学家们都还未意识到这一点。

参考文献

  • 《大众塔木德》[美]亚伯拉罕•柯恩 着 盖逊 译 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4年2月。
  • 《犹太教的弥赛亚观及其于基督教的分歧》 傅有德 《世界宗教研究》1997年第二期
  • Sinai to Cincinnati:Lay Views on the Writtings of Isaac M.Wise,Founder of Reform Judaism in America. Dena Wilansky,Reneissance Book Company,New York,1937.
  • The Theology of Isaac Mayer Wise, Andrew F.Key , Monographs of the American Jewish Archives No.V , The J.Clarence Workum and Corale B.Workum Fellow at Hebrew Union College-Jewish Institute of Religion, 1960-62
  • Judaism and Christianity:Their Agreements and Disagreements, Isaac M.Wise, Cincinnati Bloch&Co., Publishers 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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