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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视角下的道教:以来华传教士李佳白论道教为中心

高彤(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摘要:基督教传入中国及在中国不断传播的过程,一直伴随着与中国传统文化及宗教的互动与对话。跟基督教与儒家、基督教与佛教的交流相比,基督教与发源于中国本土的道教之间的互动相对较少。鉴于道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开展道教与基督教之间的宗教对话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即以清末来华传教士李佳白对道教的论述为中心,分析道教与基督教开展宗教对话的思想基础及重要意义。

自明末天主教传教士们进入中国以来,基督宗教与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与宗教的交流与互动,就一直是基督宗教在华传播过程中的重要篇章。总体而言,在接触并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与宗教的过程中,明清时期的来华传教士们对道教的关注程度,远不及对儒家与佛教的关注,“基督教……对道教文化和思想很不重视,甚至认为没有必要理解道教。”[1] 不过,这不等于传教士们完全忽略了道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影响,只是有鉴于明清时期道教相对于儒家、佛教而言较为衰弱的现实状况等原因,当时的传教士们更为重视在中国社会,特别是知识分子及统治阶级中影响更大的儒家及佛教。事实上,自利玛窦以来,有相当数量的来华传教士都撰写了有关道教历史、思想与仪式仪轨等内容的著述,只不过大多对道教的理解不够深入,且对道教持有较为强烈的抵触与批判态度,部分观点亦较为偏颇。

清末以来,随着中国内地对传教士们开放,越来越多的传教士们开始试图更为深入、全面地理解中国文化与宗教,传教士对道教的研究也日渐深入,开始翻译道教典籍,阐释道教思想,但大多仍然没有摆脱以基督教为本位的立场及对道教的轻视态度,这与当时在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日渐增长的“专业汉学家”们的研究相比较,有着较为明显的差距。在清末以来的来华传教士中,美国长老会的传教士李佳白(Gilbert Reid, 1857—1927)不仅在宗教对话工作上颇有建树,且对宗教对话的理解与实践具有一定特色。李佳白的“宗教联合”论大力提倡搁置各教差异、宣扬共同价值、团结不同宗教,其建立的“尚贤堂”(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China)的主要活动内容之一,就是邀请各大宗教的代表人物前来演说并开展宗教对话,李佳白本人也发表了一系列介绍其他宗教的演说。在这些演说中,李佳白从基督徒的立场努力尝试平等地看待不同宗教,发掘并“赞成”(appreciate)其他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以寻求不同宗教联合的基础。李佳白对于道教的“赞成”就是这一特色的集中表现之一。本文以李佳白对道教的论述与“赞成”为中心,分析道教与基督教开展宗教对话的思想基础及重要意义。

一、明清来华传教士对道教的普遍批判态度

明末以来,以耶稣会士为代表的天主教来华传教士,普遍缺乏对道教的全面认识,且轻视、排斥道教。譬如,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在没有系统了解道教形成的历史、道家与道教的关系等问题的情况下,认为老子创立了一个“迷信和偶像崇拜”[2] 的道教;对于道教的仪轨及道士,利玛窦也大加批判,认为“这些道士专门负责驱逐妖魔……挂上他们给的极为难看的肖像……他们能以此赚很多钱……看上去他们自己倒像是魔鬼。”[3] 葡萄牙耶稣会士曾德昭(Álvaro Semedo,1585—1658)对于道教的研究相对更为全面,涉及了更多的道教仪式仪轨、发展历史等内容,但仍然对道教持有轻视态度,认为“道士的教……捏造说……一些人可以成为神仙……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胡话。”[4]

此外,一些对于道教思想进行了一定研究的天主教传教士,也大多没有严肃地看待道教,他们或是过于严厉地批判道教,或是有意地曲解、误读道教文献。譬如,被誉为“耶稣会士中最完备的汉学家”、对于法国道教研究做出重大贡献的法国传教士刘应(Claude de Visdelou,1656—1737),虽然相对准确地总结出了道教的一些思想特征,如重视现世多于来世等,但仍将道教与佛教一同斥之为“毒恶之源”分出的“恶臭小溪”[5] ,言语间大加贬斥。另外一些传教士如马若瑟(Joseph de Premare,1666—1736)等,则试图以牵强附会的方式,将道教经典与基督教思想相结合,力图“发掘”并“证明”道教经典中早已存在上帝形象,如认为《道德经》中所言“视之不见”的“夷”、“听之不闻”的“希”、“搏之不得”的“微”合起来便是“夷希微”也就是“雅赫维”,因此《道德经》中早已有了关于“上帝”甚至“三位一体”观念的表述。

随着来华传教士们对于道教的研究逐渐深入与全面,一些传教士开始更为客观地解读道教经典与思想,并更多地论及道教思想中的积极因素,但仍普遍对当时社会中流行的道教,持有批判态度。譬如,对道教中的“功夫”深有研究、著有《有关“功夫”的见闻》等著述的法国耶稣会士韩国英(Pierre-Martial Cibot, 1727—1780),认为“功夫”虽然有积极作用,但仍含有“迷信”[6] 因素。又如,与韩国英同一时期的法国耶稣会士钱德明(Joseph-Marie Amiot, 1718—1793),对于道教的“阴阳”学说有着十分深入的研究,且积极肯定其中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但钱德明认为,道教的辉煌只存在于历史之中,而清代的道教、特别是道教徒已经变成“中华民族中最为卑劣之徒”。[7]

不仅天主教传教士们如此,清代以来日益活跃的来华新教传教士,也大多将当时社会中的道教视为一种低级宗教,并持批判态度。譬如,对佛教与道教均进行过系统研究的英国传教士艾约瑟(Joseph Edkins,1823—1905),认为清末的中国道教已然完全堕落,不仅无法与基督教相提并论,亦无法与佛教比肩,“直甘食佛教之余唾而忘老聃为其教主矣”[8] 。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1845—1919)也认为当时的道教多用欺诈手段,且受到了佛教的强烈影响,“教者用邪法眩惑人心,并杂以释教规则,如超度轮回等事。”[9] 此外,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1827—1916),也与钱德明类似,认为早期的道教是一个有着深刻、丰富思想的宗教,但到了此时,道教已经完全被“堕落的追随者给大大歪曲了。”[10]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的来华传教士们,普遍从基督教本位的立场出发,对道教持批判、排斥态度,且尤其对明清时期在社会中流行的现实的道教极度轻视,不仅视其为低于基督教的宗教甚至迷信,且有一定数量的传教士将当时的道教置之于佛教之下,认为道教在原创性及影响等方面均远逊于佛教。

不过,明清时期基督教与道教的接触,基本上是基督教单方面了解并批判道教,道教界对基督教的批判鲜有回应,也几乎没有道士主动与传教士或基督徒互动的事例,“要找到道教代表人物批评基督教信仰及建制的文章十分困难,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些文章几乎不存在。”[11] 因此,这一时期基督教与道教的接触,或许难以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对话”。

二、李佳白对道教的“赞成”及尚贤堂的宗教对话活动

在清末民初来华的西方传教士中,李佳白以大力开展宗教对话、倡导“宗教联合”而著称,且确实在促进各教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李佳白于1897年在北京创立“尚贤堂”,其章程中规定尚贤堂的主要宗旨有四:“一、专求有益中国,有利华民。二、……广设善法,调剂于彼此之间,务令中外民教,底于和洽。三、恢拓学士之志量……使中人以上之人,智能日增,即资之以变化庸众……四、……劝善为本……期乎扩充旧识,启迪新知。”[12] 由此可见,尚贤堂是一个以沟通中外、启迪文化为宗旨的机构。1900年,北京尚贤堂毁于义和团之手,其后李佳白于1903年在上海重建尚贤堂,并设立具体的分支机构开展各项活动,其中,专门设有“中外教务联合会”,持续开展各种宗教对话活动,包括:邀请各教代表人物前来讲演,李佳白本人介绍其对各大宗教的理解。

尚贤堂于上海重建后,李佳白陆续发表了一系列主张宗教联合、强调各大宗教应当彼此尊重的演讲,这些演讲的部分内容被集结成书,并于1921年正式出版,是为《基督教人如何赞成他教》(A Christian’s Appreciation of Other Faiths),该书也收录了李佳白对于道教的论述与赞成。与同时代及之前的传教士们大为不同的是,李佳白在论述道教的过程中,没有对道教进行任何批判,全然是以一个基督徒的立场,竭尽全力地阐释其视域中道教思想的积极因素,并对其大加赞扬,即使是道教思想中最为传教士诟病、受到最多批判的有关“长生不死”的学说,也是他认为值得“赞成”或者说欣赏的。

在《基督教人如何赞成他教》一书中,李佳白一共给出了九点理由来赞成道教,概括而言,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从神学思想的角度来看,李佳白认为,道教经典中所说的“道”,相当于是一种宇宙法则(Universal Law),这与上帝为宇宙、为万物之运行规定的法则相似。抑有进者,“道”从无中生出万物,与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相近。因此,基督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认可道教经典中所说的“道”概念。李佳白的这一论述,抓住了道教哲学的核心概念,并且将道与上帝为万物规定的法则、而非上帝本身相类比,规避了利玛窦、洪若翰等传教士所说道教哲学“与天主理大相刺谬”[13] 的一个关键问题,即“道”生万物与上帝创造万物之间的矛盾,在神学基础上缓和了道教思想与基督教信仰的冲突,使得基督徒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赞成道教思想。

第二,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李佳白给出了七点理由来赞成道教。李佳白认为,(1)道教特别强调“德”的概念,将“德”视作“道”的显现,并且,在此基础上,道教提倡(2)无为、(3)谦逊、(4)柔弱胜过刚强、(5)和平胜过争斗,最终导向(6)提倡人人向善的价值追求,并且宣扬(7)美德及对美德的践行与信心,可以保护人们免受灾害、外敌等的伤害,为践行美德的人提供宽慰。道教的这些思想,全部都反映了道教引人向善的价值导向,与基督教有着共同的价值关切,并且其中的许多内容,如谦逊、柔弱胜过刚强、和平胜过争斗等也可以在《圣经》或其他基督教典籍中找到相应的依据,符合基督教信仰的精神,因此,值得基督徒赞成、欣赏。

最后,李佳白认为,道教对于“长生不死”的追求,也有值得欣赏之处。李佳白提出,道教对于“长生不死”的追求,其实也是基督徒的追求,只不过基督徒追求在上帝那里得到永生,而道教徒则试图通过修行获得永生。道教与基督教追求永生的方式虽然不同,但都有着对于超越尘世生命的向往,双方可以就此展开对话。

李佳白通过上述九点理由对道教进行的赞成,并不意味着李佳白作为基督徒的立场有所偏离或动摇。在文章结尾,李佳白明确提到:虽然基督徒可以并应当赞成、欣赏道教与道教徒,但他们所具有的善良、恩典、真理与温柔,也都来自“上帝的荣耀”。

除自身开展演说介绍并赞成道教外,李佳白也邀请当时的道教界代表人物来尚贤堂演说,典型的代表如:1912年9月,邀请道教正一派第62代天师张元旭来尚贤堂发表演讲,张元旭于尚贤堂演说道教之源流,并结合当时筹备成立“中华道教总会”的背景,讲述传承道教的必要;同日,李提摩太、伍廷芳等人也以基督教等宗教为主题发表了演说,强调各教一致具有劝人为善之宗旨。后来,张元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保持与尚贤堂的往来,并参加了一些尚贤堂主办的活动,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尚贤堂于1914年10月联合各大宗教代表人物举行的“各教祈祷和平会”等。

综上可见,李佳白以赞成道教为理论、以“联合各教”为目的开展的道耶对话活动,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促进了道教与基督教之间对话的真正展开。

三、李佳白“赞成”道教的背景及其价值

李佳白“赞成”道教乃至其他一切宗教最为重要的理论出发点,即是其大力倡导的“宗教联合”说。作为一名传教士,李佳白没有放弃自身作为基督徒的立场,也没有以基督教取代其他宗教或以基督教为本位融合其他宗教的想法。在他看来,当时基督教在华传播的主要工作,不是将其他宗教徒改造为基督徒,而是创造有利于基督教传播的人文环境、社会环境,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各大宗教必须和谐共处、互相尊重,不应产生互较高下或取代彼此的执著。他在《各教联合之利益》一文中,明确说道:“人之信仰心不同,有生而好佛者,有生而喜耶者,虽曰各教之宗旨无甚出入,然迫其去彼从此,为势所不能。拘墟之子,管窥之士,不免生门户之见,互相排斥......各教联合,实为万不可缓之事。”[14] 各大宗教之联合,最终将成为世界大同之先声。

李佳白所提倡的“宗教联合”说及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开展的宗教对话,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且对当今的宗教对话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以道耶对话为例,明清时期的来华传教士,无论是在尚未系统了解道教情况下的大肆贬低,还是在相对深入地了解道教之后对其进行批判,抑或是采用一些牵强附会的方式强行发掘道教经典中体现的“上帝观念”与“三位一体思想”等,事实上都反映出传教士们将道教视为低级宗教的傲慢。因为,只有更为高级的宗教才能向下改造、兼容更为低级的宗教,且只有较为低级的宗教才需要通过展示自身信仰中所具有的“高级宗教”元素来寻求认同。这种建立在或明显、或暗含的不平等视角上的“宗教对话”,必然难以取得有效进展。

李佳白以“宗教联合”为导向开展的宗教对话,强调搁置不同宗教之间的差异,反对各大宗教互相批判、倾轧,大力提倡各大宗教的共同性——特别是在劝人为善等伦理道德方面所具有的共同价值导向,尽可能地实现了在相互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宗教对话。

李佳白联合所有宗教、共造大同世界的理想,虽然最终没有实现,但其开展宗教对话的方式,时至今日,仍然具有借鉴意义。当代的许多学者在研究或从事宗教对话的过程中,普遍意识到:不同宗教的信仰者事实上难以就各自信仰中的核心观念展开真正有效的“对话”,也即难以在“充分了解和持守自己的信仰立场”的前提下,保持足够的开放与宽容,保留“改变自己见解的可能”[15] 。李佳白开展宗教对话的方法,或可为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如何开展真正有意义的宗教对话,提供一种可能的思路,即搁置不同宗教在核心信仰方面的差异,转而关注各大宗教共有的对于苦难的关切、对于善的追求与建设更好的社会的愿景,从而更为切实地展开有效的对话,并发挥实际的社会作用。

四:道教与基督教开展宗教对话的思想基础与重要意义

道教与基督教有着开展宗教对话的思想基础,主要体现在伦理道德方面。除各大宗教普遍具有的对于“善”的追求外,道教与基督教还在谦逊、平和、不争等许多方面有着共同的关切。这些共同的伦理道德观念不仅有助于双方在具体理念上寻求理解和认同,也为建立相互尊重的对话平台提供了可能。就这些共同的价值导向展开对话,双方或许能够找到更多的或更深层次的共同点,有助于减少误解,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尊重。

道教与基督教开展宗教对话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在:(1)回避交流与对话,可能加深一种宗教对另一种宗教的误解。明清时期很长一段时间内,道教不去回应、了解基督教的做法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案例。充分的对话与交流,不仅有利于两大宗教及信徒间的和谐,也有利于不同文化、文明之间的交流与和谐。(2)开展宗教对话,不仅能够推进双方的互相理解,还能够推动双方在很多现实领域展开合作,如共同推进慈善事业等,既有助于提升各自宗教在社会中的正面影响,也为实现宗教间的和谐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路径。


注释

  1. 赵晓阳:《当代中国基督教史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17-118页。
  2. 利玛窦:《利玛窦中国传教史》(上),刘俊余、王玉川译(台北:光启文化事业出版社,1986年),第91页。
  3. 利玛窦:《耶稣会与天主教进入中国史》,文铮译、梅欧金 (Eugenio Menegon)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263页。
  4. 曾德昭:《大中国志》,何高济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05页。
  5. 安田朴、谢耐和:《明清间入华耶稣会士和中西方文化交流》(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151页。
  6. 康志杰:“明清来华耶稣会士与中国道教文化”,载《国际汉学》,2006第0期,第194页。
  7. 安田朴、谢耐和:《明清间入华耶稣会士和中西方文化交流》,第433页。
  8. 艾约瑟:“辟道教(续二)”,载《万国公报》,1879年11月1日第562卷,第100页。
  9. 李提摩太:“救世当然之理”,载《万国公报》,1874年10月17日第307卷,第98页。
  10. 李新德:“晚清新教传教士对道教文化的诠释”,载《基督教文化学刊》,2014年第31辑,第106页。
  11. 罗秉祥、赵敦华编:《基督教与近代中西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07页。
  12. “尚贤堂章程”,载《万国公报》,1987年6月总第101期,第39页。
  13. 朱维铮主编:《利玛窦中文著译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5页。
  14. 李佳白:“各教联合之利益”,载《国际公报》,1925年7月第3卷第34期,第24-26页。
  15. 赖品超主编:《佛耶对话:近代中国佛教与基督宗教的相遇》(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年),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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