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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基督教的基礎——歷史與詮釋

2002年5月19日,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組組長盧龍光教授,在學會讀書研討會上主講了“聖經:基督教的基礎——歷史與詮釋”,以下為演講的詳細內容:

一九五零年之後,中國的政治環境很難作宗教研究,形成幾十年的斷層。改革開放之後,研究宗教的學者多來自哲學或歷史的領域,研究的是哲學性的宗教思想,是基督教在中國的歷史。然而基督教的基礎是聖經。

聖經與基督教的關係

經典宗教與啟示性宗教:

聖經是基督教的基礎,不能任意增減。猶太教的聖經就是基督教的舊約,都是希伯來文版本。猶太教不接受耶穌是彌賽亞,所以只有基督教有新約。伊斯蘭教的歷史較晚,可蘭經的人物和舊約的人物是一樣的,只是可蘭經裡的耶穌是先知,不是救主彌賽亞。三種宗教的聖經有很多的共通處,也有各自的獨特點。它們都叫聖經(Holy Scripture),是上帝的話。事實上他們信的是同一位上帝,這位上帝人無法找到,唯有祂主動的用不同的媒介向人顯明祂自己。媒介可能是作夢、指定的代表——先知、自然界、歷史的事件等等。基督教認為上帝顯明祂自己,最後的高峰是祂介入歷史,無限的上帝道成肉身,在時間空間中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在人群裡,顯明什麼是真理,什麼是生命。被稱為上帝兒子的耶穌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道,上帝的道有不同的層次,最後是生命的本身。這是基督教對上帝的道——聖經的理解。

因為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的上帝主動的向人啟示,故也稱為啟示性的宗教。和其他宗教如佛教的佛經、道教的道藏看重人對神聖生命追尋的經驗、尋找得道性質不同,卻並無高下。人的經驗沒有絕對的對錯;神的啟示卻有判定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聖經,是正典聖經(The Canon)。上帝的偉大和智慧不是有限的人所能認識的,只能透過上帝的啟示來認識祂。

自然啟示與特殊啟示:

啟示一方面有上帝所創造的世界,屬於自然啟示,每個人都看得到,雖然有不同的接受。自然界、文化、人的經驗都是自然啟示。

聖經是特殊啟示,是信徒在歷史中共同的經驗,經過代言人所形成的啟示。由於它的特殊性才能判定、解釋自然啟示的意義。聖經可以判定某種行為思想是否屬於基督教的信仰,即所謂聖經是信仰與行為的最高權威。國內對聖經的研究儘管從歷史、文化等不同的角度,仍是對自然啟示的探討,在基督教的研究上屬於第二層次。特殊啟示研究的是基督教的原始資料,是基督教基礎尺度的研究。基督教被稱為一本書的宗教,離開了這本聖經,基督教就不存在了,也無法瞭解基督教的本象。換句話說,離開了聖經,談的就不再是基督教了。摩門教創始人宣稱得到一些書寫埃及文字的金葉片,是只有他才明白的特殊啟示,也就是摩門經,具有高於聖經的權威。以聖經的標準看,摩門教是另外一種宗教。因為聖經是基督教的基礎,歷史上要消滅基督教的行動,首先一定是沒收、燒毀聖經。

聖經的特質

舊約與新約:

聖經(Holy Scripture, Bible)是上帝的道,這套書分成六十六卷。伊斯蘭教和猶太教也用Holy Scripture這個名稱。只有基督教用Bible稱聖經。Bible源自拉丁文,指一套書。第五世紀的教皇把原是中性字的Bible改為陰性字,表示那唯一的一套書。

聖經前半是舊約,後半是新約。舊約的三十九卷書和猶太教的聖經一樣,新約有二十七卷。約是聖經的主題,是指上帝與人訂立的盟約,也就是上帝與人的關係,上帝和這個世界的關係。舊約第一卷創世紀就說祂將管理這世界的權柄交給人,世界上一切的動物、植物、土地、天空都是由人來管理;主權屬於創造世界的上帝,祂將治權交給人。人有自由意志去管理使用園中的一切,但是不可吃智慧樹的果子,吃了必死,這是神和人立的約。然而人受象徵魔鬼的蛇的試探,說吃了不一定死,神為什麼不讓你吃呢?是怕你跟祂一樣有智慧吧。人受了謊言和果子的誘惑就吃了,墮落的人不敢面對找他、和他有約的神,人和神的關係破裂了。說謊、殺人、打劫都是罪行,而罪是人對神的叛逆,破壞了人與神立的約。

約是雙方都要遵守的,神也要守約,這是對神的限制。人悖逆神破壞了約,然而神是信實守約的,祂要和人重新立約,聖經上神和人一再的立約,要恢復本來的約。神和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都分別立約;神呼召亞伯拉罕由波斯來到巴勒斯坦,神應許他的後裔成為大國,而且萬國要因他得福。神揀選亞伯拉罕不只是為他自己,而是為了萬國將要得到的祝福。亞伯拉罕的孫子去埃及以至為奴,到摩西帶他們出埃及,成為希伯來人歷史上最重要的一部分。神與摩西在西乃山訂立十誡,和大衛王立約。先知耶立米說神要與人另立新約,寫在人的心板上,外面是看不見的。

先知所說的新約是基督教的突破,聖經舊約發展到公元前四百年為止。然後耶穌誕生公元開始,也就是先知所說另立新約的開始。從此,上帝不再用先知、石板、文字、語言;而是用一個生命來啟示上帝是誰,也表達上帝的忠誠,看的是人內在的信心。

雖然有的人認為有了新約就不再需要古老希伯來文的舊約,其實新約和舊約有很微妙的關係。耶穌是猶太人,絕大部份的聖經是猶太人寫的,最早的基督徒也都是猶太人,新約是舊約的延續,代表耶穌的十字架就是舊約裡的獻祭,是立約的根據。耶穌代表的是犧牲,如舊約裡獻祭的牛羊;最後晚餐的餅和杯,是耶穌為我們捨棄的身體和血,我們合起來就是一體的教會。耶穌成為祭牲,贖了我們的罪,就開始一個新的時代,最重要的特點是信心,不是我們守多少律法。

舊約是耶穌誕生以前的書卷,新約包括記載耶穌言行的福音書、跟隨者所寫他們聽到上帝的話,及如何延續上帝使命等書卷。

聖經的作者

聖經是上帝的話的解釋,透過歷史上的人所寫的。舊約三十九卷書有二十幾位作者,寫作時間由公元前兩千年到公元前四百年。包括摩西寫的摩西五經(最後寫摩西死的作者不詳)、歷史書、詩篇(大衛王寫了部份,其他作者不明)、及先知書。新約二十七卷書在第一世紀內完成,寫作地點都在巴勒斯坦,最遠到羅馬,其中十三卷是保羅寫的,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寫了四福音,共有八人寫作新約。保羅書信在主後三四十年最先寫為文字。對於耶穌的言行,他的門徒聽了看了記在心裡,口口相傳至少三十年。口傳都是有選擇性,加了個人的經驗,直到主後六十多年,祂的門徒逐漸過世,怕要失傳了,才有人把那些耶穌的生平、所行神蹟寫下來。約翰福音很清楚的說,他不是寫歷史、生平,他寫的目的是為了讓你們能認識祂。口傳的是個有組織的群體的信仰,立約的對象是有關係的群體,是同屬一杯一體的教會,耶穌呼召的十二個門徒也是群體。聖經是解釋上帝的話,包括個人的經驗。所以一位耶穌,卻有四本不同角度的福音書。四位作者有三位是猶太人,路加是外邦人。

舊約有兩卷以女人命名,而且路得是外邦人,作者也有兩位婦女。在古代婦女沒有地位、猶太人歧視外邦人的環境裡是非常特別的。

文字、文學體裁與傳統

舊約是希伯來文寫的,體裁有詩歌、歷史、智慧文學,分為律法書、先知書、聖言;現代分為律法書、歷史書、詩歌書、智慧書、先知書五類。猶太人亡國一千多年以後再復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是宗教保留了他們的身份。主前二百七十年埃及王召了七十二位猶太學者把聖經翻譯成希臘文,即七十士譯本。早期的基督徒用的可能也是這個版本,而不是希伯來文的聖經。甚至保羅寫信給教會引用的也可能是希臘文本。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舊約都很重要。

新約是用通俗的希臘文寫的;耶穌講的是希伯來話中口語化的亞蘭文,有不同的用詞、語法;成為正典聖經時,各書卷的文字有些出入,聖經意義的寬度正是它的特點。它包含了多元的文化;卻是統一的信仰。

聖經的歷史

摩西五經到公元前五世紀才成為文字,經過一千多年的口傳。最早成書的先知書阿摩司書在公元前八世紀寫成。由於他們對聖經的重視,雖然口傳多年,仍然只有一個版本的希伯來文聖經和一個版本的希臘文聖經。

猶太人的舊約在公元一世紀被決定三十九卷是正典,新約的正典在四世紀大公會議上被決定,不能加減。兩約間的書接受為典外,即聖經後典。天主教將後典加入聖經,放在舊約和新約之間,不算正典。猶太人在會堂裡也讀後典,文體是一樣的,有些權威,卻沒有收為正典。

第一世紀以後的基督徒主要是非猶太人,他們不懂希伯來文,拉丁文是當時的官方語言,所以聖經很早就翻譯成拉丁文。當時教會神父主要用的是通俗拉丁文譯本。十六世紀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影響到英國的聖公會離開羅馬教廷,早在八世紀英國就有英文譯本聖經。十六世紀不滿意英國國教被壓迫的清教徒遠走荷蘭,用的是現代英文的日內瓦聖經,通俗暢銷。英國隨後在一六一一年重新翻譯出King James版,一八零七年再出修訂版(RSV)。西方最早的印刷(1456年)就是為了要印聖經,在德國的哥騰堡。中文和合本是外國人翻譯的。

聖經的詮釋

 

1. 古代——類比,文本鑒別:

在大量印刷聖經之前,老百姓看不到聖經,只有神父們對手抄本的版本及是否有誤抄進行研究。按照當時教會的傳統,只有神父能解釋聖經,講道時作類比性、故事性的解釋,不是科學性的解釋。第二次梵蒂岡會議才將聖經普及化。

2. 近代——歷史鑒別,文學鑒別,來源鑒別,成形鑒別,編修鑒別:

直到十八世紀文藝復興,開始了對聖經的歷史、文法的研究。聖經在歷來口傳的過程中加了許多個人的體會與經驗,成書時已不再是一人所寫。對某個版本如何形成的歷史有很多研究。保羅書信顯然是保羅所寫,沒有口傳的歷史差距。對耶穌的記載在後,因此有第二、第三層次的研究,這是歷史鑒別。

聖經寫作時的希臘文學,反映聖經的文學體裁,這方面的研究屬於文學鑒別。各種資料的出處則是來源鑒別,譬如聖經記載在山上的講道,為什麼上山?上的是那座山?為什麼有些事約翰不記載?還有成形鑒別,聖經中有些特殊的表達,多次講論一些事像施捨、禱告、行為等等。有的是語錄、有的是所做之事的記載。各種表達方法,安排都有它的意義。聖經的形式(form)幫助我們瞭解聖經。聖經成書的過程中,各個故事還有其間的連接是有所取捨、選擇的。這就屬於編修鑒別。

3. 現代——新文學鑒別,社會學鑒別,婦女觀點,亞洲觀點:

聖經所記載的事物在當時的背景,它的價值與意義,譬如一瓶香膏在當時值多少條牛。保羅在羅馬書中說要尊重皇帝,和當時敏感的政治背景有關,須要明白聖經當時的歷史背景。也不能完全以大背景來解經,每段故事還有它個別的因素。新文學鑒別不管歷史背景,純粹看書卷的文本,由各個角色,其間的關係,層次來解釋聖經的意義。

社會學的概念有助於瞭解當時的基督徒團體。當時的新宗教——基督教受到懷疑、嫁禍、甚至逼迫,因為沒有被接納,也不受到保護。社會學研究新宗教的發展過程,類比當年基督教的情況。

以婦女的角度去理解聖經沒有說明之處,譬如為什麼只有兩卷舊約是以女人為題?為什麼只抓犯姦淫的婦女?似乎被壓迫的婦女沒有聲音。然而舊約裡上帝以女人生孩子之苦描述祂與以色列人的關係。最早支持耶穌的也有許多婦女,也是婦女第一個發現耶穌復活。

還有亞洲人的觀點,後殖民時代的觀點,有些不同的解釋。

4. 後現代——新詮釋學:

語言本身不僅提供資料,語言是動態的,不能忽略包含在文字行動中的意義。

聖經研究的困難

研究聖經要看原文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譯本是不夠的。語言的障礙首先要克服。文學的概念、方法是必備的。需要對當時希臘羅馬的歷史文化有相當的理解才能解經。還有西方的習慣,意識形態的影響。雖然聖經始於巴勒斯坦,屬於亞洲,但是一千八百年來一直是西方社會解釋聖經。解釋聖經不能忽略西方意識形態造成的影響。如今非西方社會如拉丁美洲已有屬於他們自己的解放神學,有許多很好的作品。

對信仰群體最重要的是這段聖經現在的意義,不是它的學術意義。所以信仰群體如何形成?聖經在今天如何應用等等都是必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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