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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当代社会文明学术研讨会综述

2011年12月学术会议

由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主办的“宗教与当代社会文明”学术研讨会于2011年12月17日在美国麻州波士顿郊区华人教会举行。会议由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会长王忠欣博士和波士顿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刘孝廷教授主持。来自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塔福茨大学、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 U)、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等美国高校及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30余位访问学者和学生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立足当下中国社会文化境况与美国社会文化背景,探讨了宗教与当代社会文明的关系。研讨会的内容有三个部分:中国语境中的宗教与社会文明、美国语境中的宗教与社会文明、现时代状况中的宗教与社会文明。

中国语境下的宗教与社会文明问题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高海波教授阐发了儒学的宗教面向。高教授从国家博物馆前矗立孔子像谈起,他认为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政府想通过儒学的重建解决道德滑坡问题。传统儒家文化没有哲学和宗教概念,有祖宗和宗祖的概念。传统儒家里的“教”是教化之意,五教即五伦,没有宗教的意味。“宗教”一词是从黄遵宪由日本引入中国的。在夏商周三代的文献典籍中有上帝信仰,这体现了儒家的宗教性。到了宋明时期,上帝的人格化更加弱化,提出了“天理”概念。而清末康有为发起的“孔教运动”显示出他对基督教的强烈兴趣,康有为认识到宗教对于维系和动员西方社会的巨大作用,想通过托古改制而阐发、彰显并运用儒家的宗教面向。陈焕章进一步提出了“大成至圣先师”的口诀,主张在基层百姓中传播善恶、因果报应及灵魂不死观念,通过信儒而治病。高教授认为这一变法对于当时的社会境况而言显得有些不合时宜。辛亥革命、帝制复辟和五四运动的经历,使当时的知识分子非常反感再回到纲常儒教那里,而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到了文革时期儒家更是遭到致命性的打击。他的结论是,失去了制度性依托的儒家或能在个体精神性中彰显应有的价值。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的朱岚教授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孝道的宗教意义。首先,宗教的本质内涵是要安顿生命,解决人为什么活着的精神意义问题。与生相对的是死,不同的宗教体现出对死亡的不同解说。与基督教的末世论不同,儒家主张通过孝道、孝敬父母、祭祀祖先来延续家族链条而达到生命的永存。其次,就宗教是道德的根源而言,儒家强调孝道是重善之本和善行的起点,所以儒家的孝道具有宗教的意义。第三,从在社会生活发挥作用的活动载体看,儒家的祠堂类似于基督教的教堂,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在国家层面,祠堂中彰显的孝道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第四,从行孝形式看,行孝道也有类似宗教狂热的行为,如烧手指头、断臂、挖心掏肝等。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复旦大学的张业松教授通过鲁迅作品中对耶稣之死的描述,揭示了鲁迅笔下的耶稣基督形象。张教授认为,鲁迅是现代社会转型期的重要人物,通过鲁迅对神的分析可以看出他是在何种意义上理解神。鲁迅主要是通过《马太福音》27章45-54节对耶稣死时情形的记载而展开分析。鲁迅认为这段描述的视角基本是第三人称的角度,只有“遍地都黑暗了”是以第一人称进行描写的。鲁迅是以第一人称去描写和刻画耶稣受难时的所感所想,他描述耶稣被钉手掌时,对可悯的人说感到痛的柔和;被钉脚背时,对可诅咒的人说痛的舒服;钉入髓骨时,耶稣感到大欢喜和大悲悯;他腹部波动时,那是悲憫和咒詛的痛楚的波。然后耶稣大声喊着“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鲁迅认为虽然百夫长认为所有这些显现证明耶稣真的是神的儿子,但耶稣是在疑惑中死去的,并没有得到自己是神的儿子的确证。鲁迅认为如果钉杀的是人之子,则比钉杀神之子更血腥,因为作为人之子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说明了鲁迅是从人本、人道主义的路径去分析耶稣之死。

2011年12月学术会议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西南政法大学严文强教授论述了四川凉山彝族的法律信仰问题。他主要是通过梁山彝族的一起婚姻死亡纠纷案件来分析当地习惯法与现行的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矛盾和掣肘。按照当地的法律习惯,出现相应的法律纠纷应由德古阶层进行调节,而新中国成立后当地又需要遵守现行的国家法律体系。这起婚姻死亡案件是一位家庭主妇因与丈夫吵架而喝农药自杀,这起案件的调停解决明显体现了法院检察院调节体系与当地习惯法调节体系之间的矛盾。完全按照现行国家法律体系进行调节当地人无法接受,因为当地习惯法强调对生命的看重,要追究自杀的原因和对象,而现代法律却认为自杀是没有凶手的。因此,第一次调节是在法院的主导下进行的,以失败告终;最终的调节是由当地的头人出面按照当地的宗教仪式得以完成。通过这个案件的分析,严教授认为建构现代的法律体系要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传统,鼓励民间智慧和本土资源发挥作用,否则少数民族地区便面临着与自身宗教传统和现代法律体系双重断裂的危险。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浙江大学冯国栋教授分析了佛教责任观与当代社会的关系。冯教授的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佛教社会责任的理论资源、历史实践及对当代中国佛教社会责任缺乏的历史反思。冯教授认为从理论资源上看佛教并不缺乏对社会责任的关注。佛教在人间,并非远离世间。与小乘佛教强调自度不同,大乘佛教强调在自度的同时普度众生脱离苦海。20世纪30年代太虚法师提出创造人间净土与人间佛教,非常重视在清净自心的同时要净化周围社会。“自觉”强调的是自我修养,“觉他”注重对社会负责,“他觉”突出外在提升。关于佛教社会责任的历史与实践方面,冯教授指出,佛教历来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养老慈善、赈灾及无主尸骨掩埋等。到了明代,明太祖朱元璋是和尚出身,他深知佛教的社会影响巨大,所以规定佛教弟子隐居山林不参加社会。这对佛教社会责任的发挥造成了消极影响。在对当代中国佛教社会责任缺乏反思方面,他指出佛教实现社会责任的健康机制比较缺乏,政治与经济势力的过密影响极易造成佛教的势利化及自性缺失。

美国凯斯西储大学的魏红果博士从政治认同、组织认同与个体认同三个方面分析了2010年8月中国大陆媒体披露的“李一事件”。“李一事件”是指媒体披露的有关缙云山绍龙观道长李一造假行骗的事件。魏红果首先从身份认同理论角度说明了分析李一事件的必要性,然后分别从宏观的国家认同、中观的组织认同和微观的自我认同这三个层面对李一事件进行审视和分析。国家认同分为宗教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分析了政权合法性与宗教文化思潮,宗教管制与宗教参与之间的关系,由此评价政府在李一事件中的敏感心理与模糊定位。中观的组织认同主要探讨经济组织发展的伦理道德基础,由此透射出中国企业发展缺乏必要的精神道德基础。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以后,偶像崇拜的传统与商业操作结合,这在李一的道观是以灵修经济、灵修消费品的形式出现。宗教信仰已经成为物质以外的“另类时尚”。这种时尚潮流总体上有两个原因,一种是跟风行为,但另一种是人内心确实有这种需要。对于企业家名人,如马云等,热衷于各种灵修班、国学培训班,反映出更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伦理基础问题。微观的自我认同指自我心灵定位的确立,通过李一事件揭示出叠合认同理论的文化身份指向及其适用范围。

在本专题的讨论环节中学者们围绕前述报告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和深入的研讨,问题涉及到:儒学是否是宗教,如果把儒学理解为宗教需要扩大对宗教的理解,这样是否存在着严格的宗教定义域普泛意义上的宗教定义。孝道能作为儒学的宗教性内容加以发扬吗?如何理解儒家的孝道中的父子相隐等。关于信仰重建的问题,宗教是否是唯一可行的路径?为什么现在美国的新实用主义学者们强调神学和宗教是浪漫主义的隐喻?有学者指出这种现象如果发生在中国还可以理解,发生在美国很难理解。也有学者指出发生在美国并不奇怪,因为美国的宗教文化体现的是多元文化的张力,正是由了这种社会信仰的张力,宗教便以新的方式渗透到现代科学如心理咨询、精神心理学当中。关于信仰重建是否必定是宗教信仰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对于中国而言,开始阶段一定是以有仪式的宗教信仰为基础,这也是社会大众信仰的主体形式。现在的美国,精英知识阶层与宗教存在着某种脱节,知识精英们提出的一些宗教神学理念也许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教会的信仰群体依然是今天美国社会的主体。

2011年12月学术会议

美国语境下的宗教与社会文明问题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南京师范大学张媛教授论述的是清教对美国文化的影响。她主要从契约精神和主权自治两个方面分析了清教实验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清教对于把契约升华到神圣的高度是非常有意义的,这种神性的契约或契约的神圣性为美国法制社会奠定了基础。这种契约精神使清教徒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先遣队,全世界都在观望着他们,各种社会团体和上帝存在着契约。清教徒认为这种团体的契约不仅预表了旧约,而且预表了新世界的蓝图,并为此提供了精神身份证明。在清教徒成为美国人的过程中,他们提出的梦想就是美国象征着美好的未来。如果现代美国的生活政治方式就是新英格兰方式的扩展,那么这种新英格兰方式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呢?五月花号公约为什么重要呢?这就引出了主权归属问题。宗教改革所提出的宗教自治思想对后来的主权在民、主权自治和分权民主影响很大。美国的西进运动也是把新英格兰方式带到西部的过程,牧师不断地向西部布道,宣传新英格兰文化和生活方式。清教徒的自我反省意识也对自我意识的形成有很大帮助。

耶鲁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尚九玉教授探讨了美国清教与美国文明的问题,并论及宗教与现代文明的内在契合关系。尚教授认为美国文明是现代文明的典型代表,突出的特点是现代科技的基础性作用,从当初新格兰教徒到美洲以来,美国生活本身的现代科技色彩非常明显。清教在美国文明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在:它是美国文明的母亲、源泉和孕育者,构成了美国文明的基因;它提供了美国文明的形而上基础,不管政治如何自由、科技如何发展,美国人的家庭观和工作观无不体现着灵性生活的内在影响;它充当着信仰与世俗转换的中介,基督教特别是新英格兰清教与现代文明有着内在的契合,所以人们的社会生活与个体生活都需要宗教的支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于中国而言,要建教先建庙,建信仰之庙,因为宗教对克服现代文明的弊端如生态、道德问题等,也是不可或缺的。

波士顿华人圣经教会的谢昌礼先生着重剖析了政教分离的问题。虽然是基督徒,但谢先生以强烈的批判意识看待美国早期新英格兰教会史,认为早期清教徒克服了最初的饥饿、疾病与死亡威胁,生活条件渐好起来,但他们的排外思想也日趋严重。早期清教徒所在的麻州与普利茅斯殖民地奉行政教合一的神权政治,对其他教徒实行不宽容政策,发生了几起很残酷的吊死其他教徒事件。在清教徒看来,异见者会引向分裂和无道德。最早系统提出类似“政教分离”的是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政教分离的含义并非有些人所说的是政治和宗教的相互隔离,而是政府不通过法律去干涉或鼓励任何的信念或信仰。这对美国文化及其社会的和谐有很大的影响。世界上真正实行政教分离的只有美国和法国。不管政教分离还是合一,这些国家都促进建立一个公义的社会,使人们不管在什么信仰下都能保持一颗谦卑、怜悯和敬仰之心。

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王忠欣博士深入探讨了基督教与现代文明的内在关系,他思考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现代文明是在西方而不是东方推行出来?基督教的哪些特质促成了现代文明的制度转化?他认为基督教的本质中有着把自由、民主、平等、法制的理念转化成现实社会制度的元素。首先是基督教组织上的多元化与思想上的独立性。其实即使在中世纪,教会也是独立于政权以外的,它们只是结盟。比如,教皇只是教皇,没有和政治合一。基督教教会独立于政权之外,这样便形成两个彼此制衡和约束的政治中心与精神、思想中心。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这种独立性更加明显。天主教与新教之间发生冲突与战争,但彼此势力均衡,这就形成了相互妥协和宽容的思想。延伸到政治社会就变成了不流血的妥协原则。基督教文明的这种多元制衡、约束及妥协原则对现代文明发展尤其重要。其次是宗教信仰自由、人人平等思想的确立以及教会法的立约精神。宗教自由方面在宗教改革时期先是诸侯的宗教自由,后来演化为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平等也有一个渐进过程,人生来平等的理念首先是在上帝面前得以领会的。旧约和新约中都有着强烈的立约精神,这种立约精神及中世纪教会法对后来西方法律、法治意识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

本专题的讨论环节主要围绕基督教及基督徒的自我反省能力,西方法律的多元化来源包括教会法、国王法、城市法、行会法、自然法和现代法等,基督教对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云南思茅)当地文化的保护与兼容,中国缺乏民主法制意识的原因究竟在哪里,中国社会的问题是中国独有的问题还是现代性的问题等而展开。学者们提出的原因包括地理环境说、宗教多元说、发展阶段说、语言文化说(语言是对话性的还是单向的)等;有学者指出,某些可能是普世性问题,另一些可能是中国特有的问题。与美国强调对社会的批评不同,中国往往只强调好的一面。

2011年12月学术会议

现时代状况下的宗教与社会文明问题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黄慧珍教授探讨了处于文明转折点上的宗教。她指出现代社会就其大的结构而言仍保持着相对稳定性,但新的文明已经开始酝酿了。现在的这种启蒙并非是发生某种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是悄然而缓慢地从民间开始。民间已经发生了变化,自由的空间也开始变大。她说来美国之前发生在国内的天安门孔子塑像事件给她很大触动。这显示了现在中国人在寻求自我身份认同方面的迷茫和困惑。当安定人内心的思想发生错乱时,就会退回到某种偶像崇拜和图腾崇拜当中。来到美国之后,又赶上占领华尔街、占领波士顿、占领哈佛等民主抗议运动,一方面说明美国多元文化价值观之间的相互制衡,同时也使新文明的趋向问题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中国强调人民民主和集体主义,打着人民的旗号往往会造成对个体物质与精神需求的压抑。当然西方的民主和自由也有其界限,比较好的方面是西方现代文明还有宗教的制衡和约束。在西方和东方都进入世俗化的现时代,民族身份认同何以可能?全球化是一个去民族化的过程,未来是否存在着一种全球性的共同的文明?

北京师范大学李少兵博士后分析了科学与民主时代的宗教与个体生活问题。就基督教历史而言,现在的时代不同于以往的先知神启时代和君主专制时代,现在是科学技术与民主进入新阶段的时代。相比于以往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时期的技术与民主,现代技术成为社会的座架(海德格尔),民主社会的首要价值是正义(罗尔斯)。技术已然成为当代社会建构与个体生活谋划的天命,不能简单地站在技术的外围去鼓吹技术的万能或批判技术造成的伦理与环境污染问题。在技术发展条件下的现代民主,特别是由于网络技术兴起“网民”群体的出现,使得每一个体以主体资格参与社会与精神实践创造了条件。因此这种时代状况客观上呼唤宗教发生形态的变化,布道、传福音、团契等宗教活动如果和精神分析、心理咨询、电影艺术、学术研讨等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及其组织形式相结合,宗教活动作为个体的灵性实践便会萌发更多的圣灵感召、呼招与蒙招。

波士顿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刘孝廷教授阐释了城市、宗教与个体精神生活之间的内在关系。他首先从城市发展形态谈起,认为古代城市作为乡村的聚合部,本性属乡村;现代城市是独立产业即工商业发展的产物;后现代城市克服了现代城市的畸形发展,使现代城市功能与乡村优美环境相结合,打破了城乡隔离及天地神人的疏离。随后,他分析了城市与新教的内在关系。新教是适应城市发展而出现的,新教伦理、资本主义精神与城市化共同促成了西方工业化发展。新教简化了天主教的仪式,使得个体直接面对上帝,教会作为现世的上帝之城体现了马克思所谓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真实含义。刘教授认为,宗教在个体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这里的个体不单指具有肉体的单体,而是具有个性、精神和文化内涵的单体,个体体现着主体的创造精神,没有精神便没有个性,人的全部秘密就在精神里。个体是自立、自为和自觉的结合。自立是自性,自为是自我省察,自觉是黑格尔意义上的能动性。在这个意义上,莱布尼茨的单子观念恰恰是德国对个体启蒙精神的呼唤。最后,刘教授概括了宗教对精神实践的四点价值:为个体生活和生命活动赋予意义,作为心灵实践的合适形式,作为现代法的道德依据与源泉,作为社会认同得以形成的精神凝结。

本专题讨论环节的主要问题涉及:宗教学术研究与宗教实践体验之间的关系,宗教学术研究的方法论与真理性问题等。就前一问题,有学者建议宗教学术研究者可以参观团契、受洗及追思礼拜等宗教活动,获得切实的宗教感受;就后一问题,有学者指出大陆宗教研究学者一般会随着研究的深入而倾向于自己所用研究资源的立场,大多有着宗教态度的转变,至少做很深的宗教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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