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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平等 —— 2016年“基督教与中国”国际学术年会综述

王雪梅
2016年学术会议

平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目标,但放眼当今世界,不平等的情形却触目可及,因不平等而导致的社会乱象更是触目惊心;宗教关切人类福祉,无不论及人类对平等的追求。2016年7月15日,由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主办的2016年“基督教与中国”学术年会——“宗教与平等”学术研讨会,在美国波士顿郊区华人圣经教会如期举行。此次研讨主题是继2015年“宗教与法治”会议后的又一次“前沿”主题讨论。来自中国大陆高校的学者、美国的基督教研究学者、华人留学生以及波士顿地区的基督教会信众近4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11位学者提交了学术论文,并作了主题发言。与会者分别从基督教、犹太教、佛教、儒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视角,阐释、梳理、比较了各大宗教蕴含的平等思想,同时对宗教与平等的历史以及未来关系提出了很多富于历史与哲学的思考。针对每位学者的主题发言,与会者还进行了开放而深入的交流对话。

本次会议由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会长、美国波士顿大学研究员王忠欣博士主持开幕式。随后的研讨会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进行。上午的主题发言和讨论由哈佛大学访问学者、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崇明博士主持并进行学术评议,美国华盛顿山荣休教授凯纳斯. 阿特博士、四川师范大学吴其付教授、波士顿大学宋斌博士、北美华人基督教学会会长王忠欣博士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下午的研讨会由王忠欣博士主持并评议,美国高登康威尔神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官先生、西华师范大学王雪梅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汪青松教授、湖北大学康志杰教授、四川大学黄金辉教授、波士顿大学博士候选人王彦先生、华东师范大学崇明教授先后作了主题发言。

2016年学术会议

凯纳斯. 阿特教授发言的题目是“一个基督徒的人类平等观”。他指出:基督徒的世界观认为上帝创造了物质世界和具有道德的人类。由于人的犯罪堕落,导致了我们所在世界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人对于这种不平等状态的消除是无能为力的,只有基督教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道路。因为人无法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平等地爱或尊重他人,那些仰望上帝的人就从上帝那里得到了一种新的生命即灵魂。这一新生命是一个白白的礼物,是上帝新的创造。基督徒靠着上帝所赐予的新生命就能在社会中实现平等。

吴其付教授的主题发言是关于“佛教的平等思想”。他认为:佛教本身就是一种追求众生平等的宗教。所有宗教的平等思想中,佛教的平等思想最深刻、最彻底、最广泛。首先,佛教平等观包含人与人平等、众生平等、众生与佛平等、众生与无情平等四个层次;其次,吴教授讨论了佛教平等观的理论依据,认为其理论依据包括了“诸法无我” 故众生平等、“因果定律”故众生平等、“唯识无境”故众生平等三个方面;最后,吴教授认为佛教的平等观具有广泛性、彻底性、独特性等特点,并具有调节身心,协调人际关系、改造社会,改善环境等社会功能。佛教平等观作为佛教伦理的重要原则,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以及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依然具有重要意义。佛教的平等理论具有鲜明的思想特点和独特的社会价值,对于净化心灵、完善人格、促进世界和平、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

宋斌博士的发言题目是“五伦、三纲与五常——基督教比较视域中的儒教平等观”。他认为:与基督教以“普爱”(agape)为核心的平等观相比,儒教并不缺乏同类型的平等观念,但是儒教对于人际关系特殊性的强调,使得儒教推行此平等观的具体方法,与基督教有较大不同。被奉为传统伦理之代表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并非如五四激进知识分子所批判的那样,支持封建社会不平等的政治、社会和家庭关系。三纲的原初含义,主张处于等级关系序列高端的角色扮演者君、父、夫,要担当低端角色的道德楷模;而在各等级关系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在下位者要服从在上位者的领导。在这个意义上,“三纲”中所谓“服从”,是对人际关系中与位置和角色相对应的“职责”、“义务”、“理想”(如君要“义”、臣要“忠”,父要“慈”,子要“孝”等)的服从,非对任何个人的服从。因此,任何人,无论处于何种人伦关系,都要服从与个人身份相称的道义、理想,这是儒教平等观的核心表达,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仁者与天地万物一体”等祈向便意味向此。但是儒教同时坚持平等观要具体履行在多样的人际关系之中,由此才有了“三纲”的学说。宋博士还指出:在今天,“三纲”的一般原则,仍有巨大价值。传统的“三纲”原则可以重新表述为:国家为公民之纲,雇主为职员之纲,父母为子女之纲,夫妻,依各自能力、性情之差异,互为其纲。“三纲”原则,实际上是“五常”教导的具体实现。“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五常德,是任何人在任何社会关系中都要努力实现的德行。而具体到不同的人伦关系中,“五常”在“五伦”(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中表现为“十义”(君义臣忠、父慈子孝等)。“五伦”中最主要的是前三伦,“三纲”的教导便由此而生。“三纲”、“五常”是传统儒教伦理的核心。宗教的平等观如何贯彻实行到具体的人伦关系中,是此种伦理的中心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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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欣博士的发言题目是“基督教与美国社会中的平等”。他认为:美国文化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内涵就是平等。美国人所理解和崇尚的“平等”主要体现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三个方面。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人人生而平等”。美国文化中具有强烈的有神论倾向,所以美国很多重要理想和价值理念都与基督教信仰有关。基督教认为,上帝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的创造者,人作为被创造者与创造者有着本质的差别。人与上帝是不可能平等的,因为一个是创造者,一个是被创造者。然而,作为被创造者的人在面对上帝时,面对超越者时,彼此之间却获得了一种平等,即大家都是被创造者,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且有意义的观念,即上帝之下人人平等。基督教关于平等,特别是经由欧洲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倡导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随着早期从欧洲移民到北美大陆的新教信徒而植根于北美大陆。美国的统治是依靠法律。宪法和法律具有崇高的尊严,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任何人包括总统和政府官员都不得超越法律之上,这就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美国的平等也表现为机会的平等,这也是美国梦的主要内涵。美国梦是美国《独立宣言》宣告的“人人生而平等”的进一步表述,强调任何人都有平等的机会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获得富足、成功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上帝之下的人人平等是一种起点上的平等,是一种基础性的表述,在美国的经验中则表现为每个人都可获得相同的机会和公共资源去拼搏和发展。机会平等在美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就业机会的平等。几乎所有的美国公司、机构、学校、政府部门招聘,都要表明种族、性别、年龄上的平等,没有任何的歧视。最后,王博士特别指出:机会的平等与发展结果的平均是不一样的概念。虽然大家都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但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天赋、勤奋程度不同,结果必然会不同,这个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财富和社会地位上。在美国,结果的不同主要是由个人因素造成的,并不是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正是由于机会平等,在美国,很少有人会有仇富心理,大家都能接受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取得的结果。

刘官先生的发言题目是“基督教的平等观”。他认为现代社会追求的诸如夫妻平等、种族平等、宗教平等、教育平等、工资平等、自然平等、政治平等、属灵平等、社会平等、公民平等、机会平等、经济平等,都可以从基督教的平等观窥见。基督教的平等观在创造上的体现,反映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基督教的平等观在“约”中的体现,反映了经济平等、贸易平等、身份平等;基督教的平等观在救赎中的体现,反映了在基督里合一、彼此相爱、主仆同理的平等观。同时刘先生还讨论了基督教平等观对美国近代战争的影响,比如独立战争后发布的独立宣言,南北战争后出现的黑奴解放、人权宣言等,都反映了基督教深厚的平等观思想。基督教平等观甚至深刻影响到今天美国民间的诸多平等现象。

王彦先生的发言题目是“犹太教与平等:从旧约时代到拉比时代”。他认为:旧约神学其实不支持现代意义上的平等观念。在所有民族当中,上帝唯独拣选了以色列人;在以色列人内部,每个人的地位也并不平等。在圣经时代,祭司与王室的神学地位高于一般人。按照摩西律法的规定,在所有的以色列支派当中,利未人的地位最高。只有利未人可以在未来的神殿中服待上帝。在利未支派当中,又只有亚伦家族的人可以担任大祭司。以色人出埃及之后,进入迦南首先建立了部落联盟,由士师领导。随着部落联盟的解体,以色列人建立了君主制。上帝选立大卫做以色列人的王并与他立下永约,承诺他的子孙世世代代在以色列人当中做王。这样,在以色列人当中,王室的地位又不同于一般人。祭司与王室的特殊地位因血统而世代传承,他们也是以色列社会中当然的领导者。巴比伦流放归来之后,大卫家族和王权渐渐从以色列社会中隐退。祭司阶层成为犹太人的政治领袖。公元70年第二圣殿被毁之后,祭司也从犹太人社会中消失了。从此之后,犹太人内部不再有基于身份的不平等。公元二世纪之后,拉比开始成为犹太人的精神和政治领袖。拉比是知识博学的人,他的领导权完全与血缘无关。这样,从旧约时代到拉比时代,犹太人的社会结构才经历了一个民主化的过程。

2016年学术会议

王雪梅教授的发言题目是“佛教的平等观”,她认为宗教的平等思想理念与现实的平等追求有着不同的目标层级以及不同的实现途径。宗教以其超越的、绝对的、终极的平等思想对现实的不平等给以批判,对现实平等的实现给予理论的支持与心灵精神的慰籍。然后她以佛教为例讨论了宗教的平等观。首先,她从佛教经论出发寻绎出佛陀的“平等觉”,自性法身“平等法”,佛菩萨智慧的“平等慧”,无差别之爱的“平等慈”、“平等悲”,不起差别心的“平等心”等,讨论了佛教中“平等”意涵,指出“平等”是佛教极力阐扬的一个重要观念,平等也是佛教对宇宙世界、对自然社会、对个体人生观照、对待的根本尺度。然后,她分析了佛教平等观念包含事相平等、本性平等以及性、相平等三个层层进阶的彻底的平等观。在理论层面,佛教的平等思想是十分彻底的,但作为宗教的平等思想与现实社会的平等实践之间,仍有一定的距离。一方面宗教的平等思想为现实的平等诉求提供理论的资源,也为现实中遭遇不平等的人事以心灵精神的安慰。另一方面宗教平等思想很难落实到现实的具体社会生活中去。最后,王教授指出:平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目标,但如何弥合宗教思想的抽象与超越和现实社会对平等具体诉求间的距离,如何更好的发挥宗教平等思想对社会平等的引领作用,以及如何将宗教的平等思想直接转化为现实平等,是基督教和佛教各大同宗教当共同面对和承担的责任。

汪青松教授发言的题目是“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与中国梦的平等意蕴”。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从平等的阶级性与人类性、绝对性与相对性、价值性与工具性的统一上阐发平等观的。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不仅是革命平等观,更是无产阶级建设性平等观。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是消灭阶级的要求。平等的阶级性与人类性在现当代中国集中体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展开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推进。公平、正义、平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仍然存在与公平、正义、平等相悖的现象,唯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加以解决。生产力发展是促进社会平等与进步的最终动力。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等的事情做好,需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中国梦凝聚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平等追求。

康志杰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基督教的平等思想及其实践:以近代武汉基督教事工开展为例”。 首先,康教授分析了基督教平等思想的主要内容,认为基督教的平等思想缘自《圣经》,且内涵十分丰富,自近代基督教传入中国,平等思想不仅传入中华,而且通过具体实践展现为基督教信仰的内核,成为基督教传教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她特别以武汉基督教事工开展为例,通过丰富的档案资料再现了基督教平等观在中国的具体展现,如武汉医疗事工的开展就是平等与博爱相结合的理念与实践,而且也将基督教“平等观”融入民族解放运动之中。最后,康教授指出,基督教的平等思想贯穿于教育、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多个层面,通过近代武汉基督教会的医疗慈善事业,基督徒参加推翻封建帝制的活动,可以发现,基督教会不但关注个人灵魂的命运,也关心个人、社区和国家的福利,关心民族的解放,其目的是让生命更丰盛,让社会更公正,让世界更美好。

崇明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基督教与自由主义”。他认为,虽然自由主义在其历史上经历了种种危机,并且在今天也面对诸多挑战,但自由主义的正当性在当下仍然具有一种几乎不言而喻的力量。在西方,民主的困难、对自由主义的种种批判并没有真正动摇西方人对自由民主的信念;在中国,即便是最厌恶自由主义的中国知识分子也不得不承认,“人生而平等自由并且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在中国,自由主义者坚信自由主义的正当与普世,却又不得不因其显得平庸和脆弱并屡遭拒斥而感到困扰;反自由主义者指责自由主义的空虚与败坏,却又因其事实上的创造力和受人青睐而感到恼怒。接着,他指出,从自由主义的起源上看,应该看到自由主义与基督教的密切关联。自由主义是对西方历史上由基督教所带来的神学政治问题的回应,而这个回应本身也借助了基督教所提供的资源。因此,对自由主义的西方起源的考察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自由主义的基督教渊源的思考。基督教对自由意志和良心自由的认可为自由主义对个体自由的伸张提供了某种支持。不过,这种支持是有限的。最后,崇教授讨论了保守的自由主义的特质。他指出保守自由主义不是保守主义,尤其不是当下中国的很多保守主义。保守的自由主义在批判自由主义的骄傲的同时也拒绝保守主义的自负。如果保守主义和某种宗教或传统声称掌握了通盘解决人类和中国的政治和道德问题的灵丹妙药,并因此寻求政治统治,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当奋起反击。保守的自由主义者谦卑地面对人世的复杂,也正视现代性的正当及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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