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尊严
我们今天选择尊严作为讨论题目,相信是与温家宝那段,“中国人应该活的更有尊严”有关。
什么叫尊严?
其实是个很难描述的概念。
简单说,尊严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精神价值,具有神圣性,不可亵渎,不容侵犯。具体说,就是维护个体生命最为基本的生命权益: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作为有情感有精神需求的人,还需要自由地思想,自由表达。
对尊严的理解不断在扩大,尊严的界限变得十分宽泛或者说模糊,譬如,一种非人本的,动物权利的主张。现在绝大多数的人已经,或者能够接受,那些与人类是近亲的动物,譬如猩猩,是有尊严的。对那些专供屠宰的,或提供作科研的动物们,动物保护组织会针对虐待他们的行为,而对人发出警告,建流浪动物保护站,制定保护它们的规则。让命定供人屠宰的动物们,至少要让它们死得没那么血腥或恐怖。
尽管有关生命起源仍然存有巨大的争议,对生命本身的尊重已经成为一种普世价值。然而,无神与有神论者,他们对生命的理解存在根本的差异,面对同一对象,在很多时候,对生命的界定变得十分的模糊。无神论者会以为,生命实属看得见的,可感知的,有形状的有限之躯。有神论者则不这样认为。双方之间是否需要尊重对方的选择?再譬如一条古老的河,被一些人视为神河,另一些人不这样看,他们要在河上拦坝,发电,造福当地的经济。对于深信神灵的人来说,假如不能阻止事情发展的话,他们会陷进灾难性的不安。再如,同是一座山,原住民祖祖辈辈,年年拜山绕山,可是那些不相信原住民的崇拜神祗的登山者们,一次次志得意满爬上去。(恒河与喜马拉雅山)。这些山川河流是不是应该也有它们的尊严?
二、关于基督徒
1)基督教与基督徒
基督教文明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
无论是从他的经典研究,林立的教派,那么多伟大头脑的投入,都会让门外汉或者初次踏进这个门槛的人眼花缭乱,摸不着北。成为基督徒多年以后,我才逐渐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圣经,对神的信心,才是最重要的。再就肢体之间的相互鼓励与扶持。
汉思昆在他的《世界宗教寻踪》里面直截了当地说,基督教“并不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是某种伟大的理论,某种世界观,或是某种教会的体系,不,基督宗教的真本质,直截了当地说便是这位耶稣。作基督徒就意味着:在一个人的完全本己的生命旅途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道路——倾力追随耶稣。
理论上。一个人如果相信,属世之外,还有属灵的国度;相信人有原罪;相信耶稣死而复活。任何人,如果愿意接过上帝手上橄榄枝,愿意将一种永恒的,源源不断的生命活水,籍基督将生命变得完善完美。如果相信,人最终要接受——造物主的最后审判,这个人就被认为是基督徒。现实里面,凡受过洗的人都可视为基督徒。
宗教理属人的一种生命实践。因倾力追随耶稣,有人说,特丽莎是上帝送给今天这个世界的礼物。据不完全统计,今天这个世界,有15亿人,中国有1亿人,不分人种、民族、国度性别与年龄,可以说——正在追随耶稣的路上。()
2)追随耶稣的法则
追随耶稣就是追随永生。
相信是人,就本能地希望活着。
新约有则非常生动有趣的故事,讲一个饥渴慕义的犹太少年主动来见耶稣,他想知道,(一个人)怎样才能得永生?
耶稣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守诫命。
旧约里面的诫命其实是很难遵守的,譬如耶稣当场提到的“当爱人如己”。这个青年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说,你诺愿意作完全人(If thou wilt be perfect),即一个完美,完善,纯真而脱离原罪的,天堂上的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go and sell),就必有财宝在天上。那少年人听完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你的财富在哪里,你的心就在哪里。”()对那些想进天堂,却难以撇下在世财富的人,耶稣当众形容他们进入天堂的路,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这个比喻,后世常常成为穷人对富人的嘲讽。
“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的门徒几乎是在诘问他们的人子了。我们已经知道, 21世纪,已经又全世界产业最多的,世界的首富,他(们)在世之日把他们的产业如数都捐给社会了,捐给有需要的人们了,甚至退出自己的产业,专心造福人类。历史上,他(们)不是第一个,希望也不是最后一个。两千年前的耶稣对他的门徒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守诫命,撇下在世的财富,就可以成为完全人了吗?不,耶稣接下来说: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亲、母亲(有古卷加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这段补充更像是呓语。耶稣才将告诫那个犹太少年人,“若要进入永生,当孝敬父母”,转瞬就要他的门徒们撇下父母,兄弟姐妹,妻室儿女,才得以承受永生。
其实之前,他已经对门徒们说清楚了: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假如那个少年人已经听过这段训词,可能就不至于远道慕名而来了。曾经以家族为核心,长时间遵循君臣父子传统的我们,两千年后同样还是很难理解或接受,耶稣的这样的法则。
新约还有记述:“耶稣在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的母亲和他的兄弟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有人告诉耶稣。耶稣的反应出乎人之常情:“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兄弟?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兄弟,凡遵循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耶稣非但不肯承认自己母亲兄弟,反指他人为故人,按人伦计,显而易见,属于忤逆和不孝。
3)人子的法则
圣经里面的耶稣接受了门徒皮特的看见:人子乃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但耶稣却仍然坚称自己——人子,而非——天子。他对门徒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这与我们所说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牺牲自己的生命,何其相似。只不过耶稣说是指君王和他的门徒。上十字架前的人子,跪在地上,为他的门徒们,一一洗脚。真正意义上的——人子来,乃是要服事人。
耶稣对那少年说,你诺愿意(If thou wilt),非强迫。要放弃。守诫命也是放弃,放弃本能而私密的欲求,放弃在世的财富,在世的亲人。耶稣对人的要求到此为止。而人子则以身效天国之法,他放弃了万人之上的权利,以世人以为最低贱的方式,要让他的门徒服事世人。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本为神学启示,终成为启蒙时代的灵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独立宣言》阐释为: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延伸到《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这种圣神而平等的神人关系,对于我们习以为常的,以血缘、亲缘、地缘、人缘为纽带的,世俗法规的超越,使生活在两千多年之后的我们,同样免却了:一人犯上,九族诛灭的恐慌。(血统论)
《约翰福音17:2:》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三、基督徒的尊严
用耶稣的法则,人是自我立法者至少有两方面的忽略:自由意志所遵行的自我实现法则;理性是靠不住的。
马丁路德在《基督徒的自由》中,对基督徒作了非常贴切的表述:一个基督徒并不生活于自身之中,而是生活于基督和他的邻人之中。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基督徒。他通过信仰而生活于基督之中,通过爱而生活于邻人之中。通过信仰他走出自身而奔向上帝;通过爱他就越出自身而奔向邻人。但他在上帝和爱中还是他自己。
四、结语
基督徒的尊严具有神圣性,不可亵渎,不容侵犯。如果连动物都可受到尊重和保护,难道基督徒不应该得到,至少是同样的尊重与保护?如果连河流山川的尊严都受到关注与思考,基督徒的现实处境,难道不应该至少受到关注与思考?基督徒不是非理性的人,只是因对生命解读的不同,更加注重精神现实,而且学习耶稣,服务他人。基督徒是有尊严的人。他们有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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