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教碑的研究中,古今中外的学者们在碑文的注释方面,对于“间平大于此是之中,隙冥同于彼非之内”一节的解释颇为有争议,亦无定论。这一节碑文描述概括了撒旦如何使始祖堕落的方式。本文首先对这一节碑文进行了新的诠释,认为其与前一句“泪乎娑殚施妄,钾饰纯精”相呼应,意为撒旦“混淆真理的次序,为错误遮遮掩掩”,以这样的方式来引诱始祖堕落。之后对《圣经》上是如何记述撒旦在伊甸园引诱始祖违背神的命令进行理解,试图论证景教碑文中这一节碑文与《圣经》的记述一致。
景教碑研究概述
唐代《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简称“景教碑”,是记录关于唐朝景教发展的珍贵的宗教历史文献。自从于1623-1625年之间,即明朝天启三年至天启五年被发现至今,中外学者对此研究颇多。明廷的天主教徒官员李之藻《读景教碑书后》与徐光启的《铁十字著》为最早,之后耶稣会士阳玛诺(Emmanuel Diazjunior, 1574-1659)著有《唐景教碑颂正诠》。这些早期著作均略而不详,但其对碑文的句读标点及语句解释奠定了近代解读碑文之基础。[1]清代史学家及金石考据学者的研究不重内容,例如顾炎武在《金石文字记》中只记下景教碑名、撰人、字体、立碑年月和地点而已。到十九世纪,较多的外国汉学家对景教碑文的研究有重要的贡献。伟烈(Alexander Wylie, 1815-1887)著有《景教碑载西安府》 (The Nestorian Tablet in Segan-foo), 强有力的证实景教碑并非伪造。他的后辈,雅理各(James Legge, 1815-1897)著有《西安府景教碑》,以其丰富的中国古典知识重新翻译了景教碑文。到了20世纪初,伯希和(Paul Pelliot, 1878-1945)在发现了景教的其他有关经典如《序听迷诗所经》,《一神论》等之后,发表了《唐元时代中亚及东亚之基督徒》一文,极为有价值。伯希和之后中国的学者中,中华圣公会潘绅所著《景教碑文注释》,杨荣志的《景教碑文纪事考正》及冯承钧的《景教碑考》对景教碑文较有系统的进行了考量。在英国则有莫勒(A.C.Moule)所著《1550年前的中国基督徒》(Christians in China before the Year 1550,1930),以及福斯德所著的《唐朝的教会》(John Foster, The Church of T’ang Dynasty, 1939)。此外日本学者对景教的研究也颇为丰富,较有名的为石田翰之助,佐伯好朗等。到了二十世纪末,中国学者江文汉,徐谦信和翁绍军在各自的注释本中对前人的研究有较为综合的概括。而岑仲勉,齐思和,龚方震以及荣新江等学者在景教碑文字的解释上颇有贡献。
景教碑的研究,除继承前人续释碑文外,对景教碑的出土时间和地点,该碑的性质等,亦仍像既往世纪那样,有所争持,甚至相持不下。[2]而在碑文的注释方面,对于“间平大于此是之中,隙冥同于彼非之内”一节的解释颇为有争议,亦无定论。这一节碑文联系上下文来看,对应《圣经》创世记第3章中撒旦以蛇的形象出现在伊甸园中,描述概括了撒旦如何使始祖堕落的方式。本文首先对这一节碑文进行了解释,之后对《圣经》上是如何描述撒旦在伊甸园引诱始祖违背神的命令进行理解,试图论证景教碑文中这一节碑文与《圣经》的记述一致。
景教碑相关内容
景教碑文由波斯人景静所撰述,为晚唐骈体,对偶散文并用,借用了大量的佛教词汇以及道家和儒家的经典来阐述景教教义。碑文全篇分两大部分,序文和颂词。序文部分分为阐述景教的教义神学、教规制度、发展历史,而颂词部分则用四言诗体总结前文。起句“粤若……”到“法浴水风,涤浮华而洁虚白”,概括了景教的教义神学,对“神的创造,人的堕落,人的原罪,三一神,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耶稣基督的救赎”等的描述与现今基督教的正统的基本要义相符。“印持十字……”到“七日一荐,洗心反素”,描述了唐代景教会的制度,聚会礼拜,仪式礼节和信徒应遵守的教规,生活守则等。接下来的碑文概述了景教从公元635年由波斯主教阿罗本带着《圣经》进入唐都长安,到公元781年建立景教碑时,约共145年的传教活动和发展历史。[3]碑文末部分则赞美了“白衣景士”伊斯的功德。
“间平大于此是之中,隙冥同于彼非之内”新解
一.其他学者的解释
在概括景教教义神学时,景静用了“泪乎娑殚施妄,钾饰纯精。间平大于此是之中,隙冥同于彼非之内”来描述撒旦是如何引诱始祖犯罪的。而“间平大于此是之中,隙冥同于彼非之内”如理雅各所言,是一个有平衡的中文对偶辞之完美的例子。解释这两句话的关键在于先后对偶的四个名词,即“平大”,“此是”,“冥同”,和“彼非”。而棘手的地方也在于此。在徐谦信的《唐朝景教碑文注释》一文中,他用了四个英文单词来解释这四个名词,即 “equal greatness” “this good” “mysterious identity” “that evil”.[4]在此文中,他亦提到阳玛诺,莫勒和伯希和的观点。阳玛诺将这节碑文解释为:始祖亚当“缘听魔妄,掩饰本美,与平大之真性间隔,与冥同之真爱仇隙也。”[5]他认为平大是亚当之本美之“振兴”,冥同指他的“真爱”。莫勒则将“平大”解释为亚当要和神“平大”之理想,而将“此是”解释为为亚当的本善。伯希和取佛教的观点来解释“冥同”,考证“冥同”一词被宋朝的吕某(Ly Pen-chung)引用为“有无自冥同”。[6]所以他认为“冥同”是克服“有无二见”或“空有二执”之佛家哲理,即他们所指的领悟有无一致之人生真谛;而“彼非”指亚当陷落的罪过。徐谦信取莫勒和伯希和的观点,将这一节解释为:撒旦使始祖要和神“平大”的理想暗入善良的人性(此是)之中,而“有无冥同”之哲理亦乘隙而入于“彼非”即罪过里。[7]徐谦信在文中提到“平大”在老子《道德经》35章中出现过"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大。"但他否定了这一种解释。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在日记中提到莫勒曾经写信问胡适如何解释这一节。在日记中,胡适的态度很是漫不经心,他的整体解释也不如人意,但他却将用《道德经》中用的平大之意来解释这段经文中的“平大”,认为是太平,安泰的意思。他将整节经文解释为 “魔鬼引诱夏娃,令吃智慧之果,遂使人类能分别“此是”“彼非”,遂把“纯精”毁坏了,把“太平”“冥同”也都毁坏了”。[8]汪维藩在<<景净之神学言说——“景教碑”《序》之研究>>一文中则有新的解释.他将 “平大” “冥同”拆开来解释: “平”为 “公正”, “大”为 “宽广、广阔”; “冥” 为 “黑暗”, “冥同” 则被解释为 “为黑暗所同化”。汪维藩接着将 “此是” 解释为 “人之纯精”, 而将 “彼非” 解释为娑殚(撒旦)之僭妄与越轨。这样, 整节的解释便为 “(及至撒但胡作非为,物欲乃掩盖初人纯粹之心灵。)(他)将公正与宽厚从人之纯精中分离出去;又撕开缝隙,使人暗化、恶化于他对上帝的僭妄与越轨之中”。[9]
二.笔者之新解
笔者在这里从三个方面来解释这一节碑文: 句子的文法关系, 句子与上下文的关系,对两个动词的理解, 以及对四个名词的理解. 这一节中的两句话之间的文法关系是平行的,是一个对偶句,则意味着这两句话是平行或是互补的关系,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而上一句“泪乎娑殚施妄,钾饰纯精”与对此节是一个概括。不同于其他学者的看法,对于“纯精”,笔者不赞同将其理解为“纯良的精灵(指撒旦)”,[10]或者为“人之纯精”[11]。笔者认为“纯精”应该指“神真理的话语”。而“钾饰纯精”则是指撒旦对神真理的话语进行添加,从而扭曲神的话语。对于动词的解释,笔者与前人的理解没有不同,将“间”解释为“间隔”,“离间”,“放进去”,而“隙””亦作同解。对于“平大”,取《道德经》中的解释,平大既“太平,安泰”。或是将这个词拆开解释,“平”为 “正”,“公正”,如《诗·小雅·黍苗》传中, “平,正也”;《淮南子·本经》注:“平,正也”。[12]“大”取“广”, “宽大”。“平大”则可译为“公正宽广,真理,正确的”。与上述大部分学者的意见不同,在这里,笔者认为“此是”并不是指亚当的本善,或是“人之纯精”,而是指“正确”,“真理”,“客观的真理”。在对偶句中, 将 “冥同” 分开来解释:“冥” 可以解释为“幽暗”,“缥缈虚无”,“虚空渺茫”,[13]“同”为“相同”,“一样”,“冥同”则为“大概相同”,“模糊相同”。而若按照伯希和取佛教“有无冥同”来理解,亦可理解为“有无大概相同”。类似于典故“将无同”之意。在《世说新语·文学》中:“阮宣子(阮脩)有令闻,太尉王夷甫(王衍)见而问曰:‘老庄与圣教同异?’对曰:‘将无同?’ 太尉善其言,辟之为掾,世谓‘三语掾’。”[14]而在这个典故中,取王力先生的解释,“将无同”的意思是“莫非相同”,“大概相同”或“可能相同”等类似的意思。[15]“冥同”在此则指一种“模棱两可,缥缈恍惚之谈”,即“玄谈,不谴是非”之谈,更明确的是指“有意为错误辩护,模糊真理与错误,对待错误的东西没有明确的立场”。“彼非”与“此是”相对应,意思是“错误”,“不正确”。综上所解释,与上一句“泪乎娑殚施妄,钾饰纯精”相呼应,这一节的意思可以概括为:混淆真理的次序,为错误遮遮掩掩。
《圣经》创世记3章如何描述撒旦的工作
我们可以接下来看一下《圣经》创世记三章中如何描述撒旦的诡诈的引诱行为。看第三章之前,我们需要简单了解一下事情发生的背景。创世记第一章讲述了神创造世界,创造万物的故事。世界原本是无法居住,亦是无人居住地。神在前三天将世界造成可居住之地:分开光暗而有了昼夜,分开众水而有了天地,聚集地上的水而有了旱地和海洋,并且造植被生长在地上。后三天神造各样的事物和人来管理前三天所造的各个领域:造光体来管理昼夜,噪声生生物和飞鸟充满天下的水和天,造陆生生物和人在地上。[16]值得一提的是,在第六天,神在造了万物之后,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神就赐福给他们,对他们说: ‘要繁殖增多,充满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爬行的所有生物’。” (创世记1:28) 在这里神赋予了人两个角色 “祭司和君王”。作为“祭司”,人需要专心的敬拜神,因为神是造他的主;作为“君王”,人需要按照神的命令和赋予他的权柄去管理这一切。而更重要的是,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即是“神的儿女”。第二章更详细的记述了神和人的关系。神造亚当,让他“耕种和看守”伊甸园。神接着给亚当两个命令,一个积极的,一个消极的:“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 只是那知善恶树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时候,你必要死。”(创世记2:16-17)神之后造夏娃,为亚当的伴侣,为人类设立婚姻和家庭,并且设立家庭里的次序,即“丈夫是妻子的头”(以弗所书5:23)。这是第三章撒旦引诱夏娃的故事的背景。按契约神学学者的观点,神与亚当立约,神对亚当有绝对的统治权,而“不可吃知善恶树的果子”则是这个契约中的约束条件。[17]
创世记三章1-7节:“在耶和华神所造野地所有的活物中,蛇是最狡猾的。蛇对女人说:“神真的说过,你们不可吃园中任何树上的果子吗?”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都可以吃; 只有园中那棵树上的果子, 神曾经说过:‘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蛇对女人说: ‘你们决不会死; 因为神知道你们吃那果子的时候,你们的眼睛就开了; 你们会像神一样,能知道善恶.’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又悦人的眼目,而且讨人喜爱,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 又给了和她在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 二人的眼睛就开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的。于是把无花果树的叶子编缝起来,为自己做裙子。”(《圣经》新译本, 环球圣经公会)
我们可以逐句的来看撒旦是如何以蛇的形象来一步一步地扭曲真理,来引诱夏娃违背神的命令的。我们先将神在创世记第二章中的命令再次的写出来作为对照:“耶和华神吩咐那人说: ‘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是那知善恶树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时候,你必要死’。” (创世纪2:6-17) 撒旦选择了女人,而不是亚当作为引诱的对象,使得回应这个引诱的任务落在了妻子而不是丈夫的身上,首先便是挑战神所设立的家庭的次序。而作为一个入侵者,撒旦处的位置应该是被审判和被防御,但它却立刻采取审判官的态度,开始大胆地挑战神的权威,问道:“神真的说过,你们不可吃园中任何树上的果子吗?” 撒旦并没有直接的否定神的命令,而是诡诈的将这样的疑问抛给夏娃。这个问题中,撒旦问到神的禁令所包括的范围,是否为“任何树上的果子”。这样问的时候,撒旦则在暗示神的禁令的范围会否太大了,从而怀疑神的“好”。而这个问题中亦隐含了一个假设:被造物有权利去审判和论断神![18]这样,撒旦在开场白的问题中便否认了神的绝对的命令权和绝对的统治地位,即神和亚当所立的契约的根基。而女人的回答开始显露出她已经开始慢慢的陷入撒旦的陷阱,即开始怀疑神的“好”,开始寻求自己的利益,并且开始来论断神的话语。第二节中,女人回答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都可以吃”。在这里,女人纠正了蛇的问题。但在第三节中,女人继续说道“ 只有园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经说过:‘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和创世记第二章17节神的命令相比,我们可以看到女人先是将神的禁令的范围扩大到“也不可摸”,然后将神所说的后果“你吃的时候,你必要死”改为“免得你们死”。在这里我们可以窥见到女人对神的命令的不满和怨恨,可以想象女人在说这句话的口吻“我们不可以吃,连摸一下也不可以!”
蛇见已经挑起了女人对神的“好”的怀疑,甚至有怨恨的态度,便乘胜追击,更加大胆地来否定神的话语和权威,对女人说:“你们决不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那果子的时候,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会像神一样,能知道善恶。” 撒旦在这里的一个诡诈之处在于他的话说部分的真理,它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人吃了“知善恶树”上的果子当天,并没有立即有肉体上的死亡,并且他们照蛇所说,眼睛明亮了,亦从完全的善中,因为违背神而陷入了恶,从而“知道了善恶”。蛇在这里的诡计如同我们日常听到的漂亮的谎言,并不是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错误,而是“half-truth”,是部分的真理。蛇用这样的方法来混淆真理,用部分的真理去掩盖他行为的真相,掩盖更关键部分的真理。因为人确实不会马上有肉体的死亡,但却马上会有更严重的死亡――即最严重的死亡:灵性上的死亡,与神隔离,被赶出伊甸园(创世记3:23)。而被赶出伊甸园亦让他们之后会有肉体的死亡,因为他们无法再吃到生命树上的果子(创世记3:22-24)。人在吃了果子之后,确实如神一样,眼睛明亮,知道了善恶,但代价却是自己陷入恶中,不再如神一样是善的,不再被神看为是“好的”,丧失了真正的“神的形象”(imago Dei)。更具体的说,蛇错误的用部分的真理来去引诱人,混淆扭曲真理,来模糊和掩盖他邪恶的行为,引诱人去悖逆神的话语,而尊撒旦和自己为偶像!
不但如此,撒旦在第一个问题是挑战神所立的对现在行为的规范和约束,第二个问题则进一步挑战神对将来的阐明[19]――即神对违背这个约束的后果的警告。在第四节中撒旦否定神的知识,攻击神的正直诚实的品格。第五节中,撒旦则试图将神描述得像自己一样――撒谎并且自私,好像自己才是真正为人类利益着想,告诉人类真理的那位!撒旦将人的注意力引到获得知识上面,却模糊了这样子去获得知识却是违背了神的话语――以错误的手段去达到目的。换句话说,撒旦引诱人走“捷径”去“像神”,只强调神形象的“知识”的方面,模糊了“道德伦理”的方面。[20]但是真正的“如神一样”,真正的“imago Dei”,真正的能够完成神所赋予的“祭司―君王”的职分,知识不是首要的,遵循神的命令和话语,尊这位创造人,和人立约,赋予人这一切,对人有绝对的主权的耶和华为主,才是最重要的。就如同在古代宗主和附庸立约时,宗主许诺附庸可以得到一定的东西,但同时也要遵守宗主的约束条件。倘若附庸以违背这个约束条件为手段去获得宗主所许诺的东西,附庸并不算真正的得到了那个东西,因为他首先已经背约!
女人这个时候已经不再将神当作契约的主,不再思想神的话语了。而是在对自己的“利益”的考虑下,将撒旦当作了自己的主,对撒旦的话言听计从。在她判断果子是“好作食物,又悦人眼目,而且讨人喜爱,能使人有智慧”的时候,她已经骄傲的把自己当作了神,推翻神对这个果子的定义—“吃的时候必定死”,自己给了这个果子一个判断和定义。换句话说,她已经认为自己能够判断什么是好,是善,什么是不好,是恶。她摘下来吃了,并且转过身来充当了撒旦的代言人和门徒,将果子给了她的丈夫。
我们再来看亚当在这整个过程中是如何在神给他的三个职责上都严重的失职的。一,祭司:撒旦在开场白的问题中所带来的隐含的挑战,悖逆的煽动,毫无疑问的将它作为一个敌对的存在和不洁的入侵者展露无遗。撒旦入侵了伊甸园,人作为祭司――守护者的则是责无旁贷。信实的祭司必须高举神的名,保护神的圣地。但亚当却没有任何的动静,任由撒旦和女人继续对话。二,君王:神吩咐人管理一切其他低于人类的生物,而撒旦以蛇的形体出现来引诱人时,亦是对这样一个神所设立的次序的挑战。而人仍然没有履行这样的责任,反而听从比他低下的生物的话。三,丈夫:如前文所提,蛇选择引诱女人,正是将女人置于一个回应外界挑战的地位,挑战神所设立的家庭的次序。而亚当在女人一步一步地跌进这样的诱惑,违背神的命令时,他不但没有制止,反而在女人给果子给他吃时,也跟着一起吃了!
结论
从对《圣经》创世记三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撒旦的诡计是扭曲神的话语,用部分的真理去引诱人往悖逆,堕落的方向走;用部分的真理去掩盖它诡诈的行为。它扮演“神”的角色,神以话语的方式给亚当命令,它也“对女人说话”。它公然挑战神的权威,挑战神所设立的世界和家庭的次序,扮演“为人类利益着想”的“真神”,引诱人违背神的话语。就如同在《圣经》马太福音4章中,撒旦在旷野引诱耶稣基督一般,他亦用“经上的话”,即神的话语来去试探耶稣基督!撒旦的诡诈在于它扭曲真理的方法并不是完全的否定真理,而是或者用部分的真理,或者将真理的次序颠倒,或者将正确的话抽离原本的语境放到另外的语境中。它用这种部分的真理去迷惑人,掩盖它谎言的真相和错误的本质,将人带到错误的路上。它乐此不疲的用这样的方法去撒谎,无怪乎它被称为“撒谎者的父”。而景教碑文中所言“间平大于此是之中,隙冥同于彼非之内”,意即“混淆真理的次序,对错误遮遮掩掩”则将撒旦这种撒谎的伎俩描述得淋漓尽致,概括得恰到好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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